第1101章 危險和機會-《重生宋末之山河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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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這些兵力在要承擔主要作戰任務,還要重新構建防線,阻敵反撲,可要同時肩負清剿殘敵和協助建立政權及維護地方治安的任務就力不從心了。尤其是在戰爭初期,兩方兼顧的結果就是顧此失彼,所以必須有軍隊在收復失地后,要有人擔負其清剿殘敵,維持治安的任務,而這就需要擴軍,動員更多的兵力參與戰爭。
而提及迅速擴軍,可能很多人會想到“全民皆兵”這個詞,尤其是在古代。比如那些古典****國家,讓所有男性從小開始訓練,并要服兵役。比如像戰斗民族斯巴達人,以及戰國長平之戰時,秦國征發十五歲以上男丁等等。但曾經也抱此想法的趙昺會告訴你,事情沒那么簡單,因為“全民皆兵”有可能,但全民當兵不可能。
先說說斯巴達,斯巴達人根據當代考證,人口最多時有八千戶,人口不足四萬。除了斯巴達本族人口,該國還有被當作奴隸使用的希洛人。根據記載,希洛人數量遠遠多于斯巴達人,大概在十五萬左右。除此以外,還有其他給斯巴達交稅的從事工商業的自由民。
一般認為,斯巴達的總人口在二十五萬左右,而斯巴達人只占了不到八分之一,純粹的完全脫產的斯巴達職業軍人就更少了。根據趙昺的推算一萬人左右規模,已經是斯巴達軍隊的極限了,那溫泉關之戰面對數十萬波斯軍,只有三百斯巴達勇士參戰也就不難理解了。
而長平之戰中,秦國被征發十五歲以上男性人口的只是河內郡,而不是整個秦國。秦國這種極限動員的代價是全郡封爵。秦人雖然把十七歲以上的男子列入兵籍,但是也沒說直接投入到軍隊中。根據記載,“凡三鄉,其一鄉卒千人,一鄉七百人,一鄉五百人。”“凡縣戶五百以上置鄉,三千以上置二鄉,五千以上置三鄉,萬以上置四鄉”。
所以三個鄉的人口在五千戶到萬戶之間,可見在動員率極高的秦代,五千到一萬戶人口,也不過是抽取兩千二百人從軍。秦法還規定,一戶有兩男丁的,不可以同時服役,以避免影響農業生產,從而盡可能的降低征兵成本。而且這些人也不是完全脫產,一年期滿,便復員歸農或者征調番上,作“戍卒”或“衛士”。
說明上番或者宿衛的脫產的秦國士兵,只占當地征發士兵的一半左右。按之前五千到一萬戶來算的話,真正的脫產服役人員只有千人左右。秦代一般一戶五口,那么兵民比是一比二十五或者一比五十。所以說秦人雖然好戰,但是也沒有真的全民一起上陣。
趙昺從中看出,古代全民皆兵的模式,本質是保證少部分脫產士兵,以及大量的不脫產后備兵源。不脫產兵源基本在農閑時,在當地訓練。這個制度保證了大量的男性人口擁有軍事素養,即“皆兵”。與之對應的是《孫子兵法》里的一句話:“凡興師十萬,出征千里,百姓之費,公家之奉,日費千金。內處騷動,怠于通路,不得操事者,七十萬家。”也就是說,十萬軍隊出征需要七十萬個家庭供養,一家五口按算,春秋時期兵民比例為一比三十五。
再說說隋唐。隋煬帝征伐高句麗的百萬大軍,經歷史學家們的考證,真正的兵力在七十萬人,而后勤人員人數則要翻倍,“其饋運者倍之”。當時隋朝當時有八百九十萬戶,四千六百多萬人。這場兵民比例一比二十的千里遠征,直接導致國力耗盡,隋帝國迅速崩潰。
唐朝是中國歷史上的盛世之一,實施府兵制,總額六十萬人的規模,兵民比例在一比二十五左右。但是大多數府兵平時以務農為主,農閑時集訓,真正一線士兵不多。當進入盛唐時代后,有九百一十萬戶,算上隱戶實際人口更多,可當時唐朝的總兵力僅為五十七萬,兵民比維持在一比七十五左右。
所以在農業社會,一般人所認為的那種“全民皆兵”是不可能實現的。古典軍國時代的那種農閑訓練,抽調服役的普遍征兵制,臨時脫產的一線軍人數量占人口比例,極限情況下也很難超過一比二十五。而至于完全脫產的職業兵制,以現代社會估算也就是一比一百的兵民比例已經是極限,而且國家負擔很重,甚至很難長期堅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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