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7章 篡班奪權-《重生宋末之山河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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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歡在懾服了揚州眾將后,立刻對各部進行重新整編,他將所有步軍和失去戰馬的騎兵編成了六個千人隊,騎軍按照輕、重騎兵分別編成了十個千人隊,其中重騎兵只有三個千人隊,顯見在前次的作戰中重騎兵損失最為慘重,編余者劃歸怯薛軍,由此除去傷病得兵將共計一萬七千余人。
在對各千戶進行混編的同時,脫歡又以作戰不利為由撤換了部分軍官,而空缺則皆有他的怯薛軍中選派。而正所謂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他身邊隨侍的執事們,包括火兒赤(佩弓矢者)、云都赤(帶刀者)、昔寶赤(鷹人)、寶兒赤(廚師)等,都位居千戶,那些侍從也很多接任百戶。
馬紹大概估算了一下,新編的十六個千戶,其中脫歡的親信就占據了十個,如此便將揚州的軍權牢牢的控制在手中。而這么大的人事變動,居然沒有引發動亂,各部都在極為平靜的情況下接受了改編,并遵照王命前往各處布防。
馬紹對軍權能夠平穩過渡十分欣慰。他在朝中多年,自然清楚怯薛軍成員皆是由大汗親自挑選,他們必須忠誠地為他服務,不辜負他對他們的信任,且有著嚴格的軍紀。但同時他們也享有非同一般的特權,一個普通的怯薛軍人的地位甚至高于千戶官,這也廣為蒙古兵將接受,他們到任自然不會引發抵觸情緒。
至于這些赴任的怯薛兵將的能力,馬紹雖然不能完全認同,但也不敢小視。能夠入選怯薛的人皆是貴族和那顏子弟,其中蒙古那顏的子弟在人質中最高貴。而那顏對大汗和諸王處于絕對從屬的地位,高級那顏還參與選舉大汗、商議國策和掌管國政,這些人質便是怯薛軍的天然成員。
那顏也是蒙古的既得利益階層,他們通過賞賜和戰爭中的擄掠,擁有大量的牲畜、財物和奴隸。建立特殊功勛的那顏,還被授與種種特權,可以說那顏階級是成吉思汗“黃金家族”統治的支柱,所以能夠入選怯薛的那顏子弟同樣不是簡單人物。
且不說他們自幼接受騎射等作戰技巧的教育,也往往是家族中的優秀者,甚至是作為家族世襲爵位的人選來培養,有過陪伴父兄領兵作戰的經歷。而能夠入怯薛為質,他們會將此作為無上的榮譽,同時也是為以后的發展打下基礎,因為朝廷中重要官員多由怯薛出身的人充任。
如果這個時候,馬紹還對脫歡的所為能夠容忍,甚至為其的殺伐果斷點個贊,可接下來的事情就已經沖擊到他的道德底線了。脫歡在整肅完軍紀后,并沒有宣布退堂,而是頒布了一系列的命令。
首先下令征調杭州城內所有官員、貴族及商賈豪門所豢養的私兵,限明日卯時前攜帶兵器、馬匹及十日糧草到南門校場接受點集。有故意隱瞞、拖延,或者屆時不到者,立即抄沒家產,男丁一律充軍,女眷充為官伎、或入營中為奴。
接著下令凡是城中家產折合元治鈔五十錠以上者,要捐納家產三成作為賞軍之資,限三日之內自行運到王府,領取憑證;即日起所有糧商將糧食封存,由府衙遣人按時定量售賣,有私藏者一律處斬,家產盡數抄沒,男丁充軍。
再一道命令便是簽征丁壯,這個便比較復雜了。而馬紹也感覺到自己之所以簽征失敗,還是考慮的太過簡單了,以至于無從下手。而脫歡在這方面明顯要有經驗的多,針對不同的戶別加以區別。
以馬紹所知,元朝的戶籍制度,可謂囊括了百家,顯得尤為復雜。元廷把全國居民按照不同職業以及其他某些條件劃分成若干戶計,統稱諸色戶計。他們所承擔的封建義務有所不同,隸屬和管理系統也不盡相同,而且一經入籍,就不許隨意更動,往往世代相守。諸色戶計主要分為以下幾類:
軍戶,出軍當役的人戶。軍戶的多寡直接關系到國家的安危存亡,在諸色戶計中尤其受到元朝政府的重視。按蒙古、探馬赤、漢、新附諸軍之分,軍戶也有蒙古、探馬赤、漢、新附軍等名目戶稱。留在漠北的蒙古人除了以驛站系統當役的人戶外,基本上仍按萬戶、千戶的編制在一定的區域內屯聚牧養,一般一有戰事就從他們中間起軍出征。至于進入內地的蒙古人,絕大部分以軍戶著籍,這就是蒙古軍戶。每一軍戶出軍當役的人數,依軍事需要和軍戶的丁力等具體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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