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不怕一萬就怕萬一,如果塌了來不及爬上去,那么這個避難洞能救你一命。 我說的都是真的。 我還記得,2001年青銅峽市文管所搞第三次文物普查,當時文管所的人在永寧縣發現了一個很深的盜洞,25米深,上頭用草皮掩蓋了。 這條盜洞還沒打穿墓室,不過很快了,聽說差不到兩米。 上報,審批。 第四天,文物局下了保護西夏古墓,回填盜洞的任務。 文管所租了輛挖土機過來,結果還沒到地方,他們遠遠看到一輛吉普車慌慌張張的駛離了現場。 車上的就是盜墓賊。 沒攔住,吉普車跑了,文管所的人無能為力,他們通知派所后便開始了回填盜洞。 開始前,他們有大聲喊話,向洞內扔了幾塊磚頭,沒聽到有人回話后才開始填土。 哪曾想,還有兩哥們藏在了避難洞里!沒敢出來! 回填完后,派去所剛巧抓到了開吉普車逃跑的那伙人,那伙人這時才著急說:“還有兩個人在洞里沒出來!” 事兒鬧大了。 為了找到這兩名盜墓賊,文管所投入大量人力物力,當時挖了30多米深都沒看到人。 僅動用的土方就有14000多方!花了十幾萬! 事后看,這就是傻子行為。 兩人藏在12米深的避難洞內! 可他們卻指揮挖土機,從另一頭向下,挖了30多米深。 我這兩同行,本來能活下來,是硬生生被耗死了.... 因為等待時間過長,耗干了氧氣,窒息而亡。 肯定有人說,盜墓賊不值得同情,都是垃圾人,不值得救,死就死了。 是,我不反駁。 但你要么干脆別救!費了大功夫,花了那么多錢,最后因為不了解,把兩人硬耗死了,這樣對? 后來>登了:“經過商討認定,涉及到的幾名人員不算瀆職,此次事件應當屬于意外事件。” 我不同意,就算到了現在,我也要為那兩名同行說句話。 這不是意外事件,這是文管所那三個人的瀆職! 他們不當回事兒,一個姓鄭,一個姓馬,一個姓趙。 盜墓賊的命也是人命,人命關天,為什么一開始不當回事?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