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現在康定這里還是天長夜短,到晚上七點半,派出所才亮起了燈牌。 “情況怎么樣?都怎么說的。” 小真上車先深呼吸了幾口,看我問她了她才說:“他們說高度重視,會馬上展開調查,還告誡我近期不要出遠門,還需要我配合。” “干的好!”我攥緊了拳頭。 “峰.....峰哥,你.....你說還給我錢的.....”小真很小聲的說道。 “你不要這么急,我答應給你了就一定給你,不會食言,但那要等我收到貨以后。” “哦......那....那行。” 今晚注定不會安靜。 10點半,莫霍村一家民宿,包括康定縣城周遭的幾家旅館,全都被派去所查了,人指名道姓,找某某某,出來! 在這些販子們隨身帶的東西中,派出所搜到了或多或少的銀幣,有的有一兩枚,有的有二三十枚。 搜到了這東西,那就是鐵證,連例行問話都省了,直接推上警車抓走。 唯一沒被搜出銀幣的就是元四筆,因為全在我包里。 我沒在第一現場,但我聽人說了當時場景。 跟開董事會一樣,二十多名鏟地皮販子,帶著銀手鐲蹲在派出所大廳地上聊天,好幾個人都光著膀子,穿著拖鞋。 “你來了?” “臥槽,你怎么也來了!” “不知道啊,你被搜出來幾枚?” “我6枚,你多少?” “那你多,我總共收到兩枚!這他媽要是在康定被判了刑,我都沒臉回新鄉!” “誰說不是,哎!這次咋們真載了!快想辦法怎么自保吧。” 這時,元四筆咬牙切齒的大聲道:“你們怎么還沒看出來!這擺明是哪個狗東西把咱們賣了!” “對!肯定行里人干的!媽的,這狗東西是誰!讓我知道了,肯定沒他好果子吃!” 其實除了我沒人知道,元四筆把自己的名字,也寫在了信里。 他“出事兒”后,我開車回了我們旅館。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