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你別動!!!”羅峰沖我喊了一句。 我本來都低下頭想要把棒球棍撿起來了,被他這么一叫,我立刻定格在了當場。 本以為羅峰發現了什么危險,可是沒想到,他從口袋里掏出一個塑料手套戴在手上,快步走到我身邊,一把將我推開。 然后羅峰問我:“這個棒球棍都有誰摸過?!” “啊?!”我一時間沒反應過來。 “我問你,這棒球棍都有誰碰過?”羅峰又問。 我想了一下才說:“胡老板拿到手里之前,我就看到老陳摸過,怎么了?” 羅峰繼續問:“也就是說,這上面應該只有陳大偉和嫌疑人胡某的指紋對嗎?” 一聽這話,我瞬間明白了,原來羅峰是想把這件東西帶回去提取指紋。 如果真能提取到除了老陳之外的指紋,跟那個死者胡老板的指紋一對比,豈不是就能證明,之前我見到的那個胡老板和死者是不同的兩個人了么? 發現了棒球棍這件證物之后,羅峰對我的態度好了一些,畢竟大晚上的沒有白跑一趟。 我跟在羅峰的身后,走出這個小破屋,然后在周圍繞了一圈。 這里的環境只能用臟亂差來形容,幾乎沒有下腳的地方,尤其還是在夜里,什么都看不見,我真擔心踩到玻璃碴子把腳扎破了。 羅峰覺得這地方不可能藏人,他也不打算繼續排查了,我看到羅峰拿出手機,好像是給交通隊那邊打了一個電話。 大概的意思是,羅峰把這里的定位發給了交通隊的同事,讓交通隊那邊查一查拆遷區周圍的監控錄像,將時間劃定到從7點到8點之間。 然后,我們又回到小破屋,羅峰用戴著手套的手,捏住了棒球棍的中心位置,拿著它回到車里。 上車之前,羅峰問我:“我現在要把棒球棍和八音盒這兩件物證送到市局去,你如果不愿意跟我去,現在可以走了……” 我環視了一下周圍,這地方是拆遷區,幾乎沒人住,很少會有出租車經過這里。 我就說,要不我跟他回市局,市局門口比較繁華,我在那里方便打車回家。 羅峰同意了,我們就坐上車,朝市局方向開去…… 半路上,車子還沒有開到市局,羅峰的手機就響了,他拿起手機看了一眼,然后先把車停在路邊才接了電話。 聽手機里傳出來的聲音,大概是交通隊那邊有什么消息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