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現場的物品沒找全,這個是他們警方的疏忽,跟我也沒關系。 男警官好像是個急脾氣,他站起身,說要再去一次醫院仔細查找一遍,比如樓頂和病房,進一步仔細找找我說的那件物品。 能否找到那件奇怪物品,這就是警方的事情,沒我什么事了。 于是,坐著警車,我又被送回了我居住的那個舊小區。 這倒不是警方優待我,還特意把我送回家,而是他們要跟著我回家去拿茉莉的手機。 之前我和老陳早就商量好了要把茉莉的手機交給警方,可是這中間不是要賣房子么? 老陳擔心警方把何總帶走,賣房子不順利,老陳就說,要不然先不要上繳,等房子賣了再把手機交到警方手里。 今天才剛剛把房子的事情處理完,老陳是不敢帶走這部手機,所以,茉莉的手機還在我的出租屋里。 警車開到我家門口,他們跟我一起上樓,并沒有進門,只是等在門口。 我開門進屋,把那部粉色手機殼的手機從抽屜里拿出來,交給了警方。 女警員接過去,很小心的放入證物袋。 男警官也沖我點點頭,似乎是代表了感謝。 其實,我很想跟他們一起去醫院看看老陳,不知道老陳的情況嚴不嚴重? 可是,他們卻拒絕了我的請求,轉身就跑下樓了。 警察離開后,我在屋里如坐針氈! 當然,警方如何破案,我絲毫沒有興趣關心,我關心的還是老陳到底傷的嚴不嚴重? 還有,到底是什么東西傷害了老陳?! 關心老陳的身體情況只是一方面,其實,我更擔心老陳要是出了什么生命危險,我那8000塊錢的分紅豈不是就泡湯了。 如果那個錢打了水漂,那我跟著他們瞎忙乎了這么半天,擔驚受怕的,豈不是白玩兒了? 越是這么想著,我就越是坐不住了。 我心想,在家里等著也不是辦法,不如親自去一趟醫院看看老陳? 這次時間緊急,我下樓就打了一輛出租車直奔醫院。 ……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