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厲元朗清了清嗓子,環視雙方眾人,嚴肅說:“今天叫你們來,就是解決問題。事先聲明,你們要控制好情緒,傷人的話誰都不要說。” 隨后,分別看向兩邊,詢問道:“你們誰先說?” “我先說。”劉誠舉起右手。 他志得意滿,臉上金光燦爛,肥碩的身軀往前一探,從兜里掏出幾張紙,慢慢宣讀起來。 “我代表十一號樓全體業主,發表一下對明哲物業的幾點看法。” 劉誠談到以下幾個問題。 物業費偏高;小區的保安管理不到位,形同虛設; 小區的衛生環境差,垃圾清掃不及時;樓道內雜物堆積,物業公司不清理。 還有部分房屋漏雨、反潮,維修緩慢等等。 一共羅列了十幾條,可以說,僅看內容,物業公司實在不負責任。 劉誠滔滔不絕,講了二十來分鐘。 他對面而坐的楊經理,不時搖著頭,礙于縣長在場,只能暗中憋著氣,等待他一條條駁斥。 當劉誠終于講完,楊經理這才說:“首先,我就第一條物業收費標準做出解釋。” “我們是完全按照文件要求收費,不存在收費高的問題。業主在簽訂購房合同時,上面已經就物業收費做了詳細說明,你們不同意,可以不簽字。” “合同是受法律保護,不是一張廢紙,說變就變的。” “關于小區保安的問題,我們每天早中晚和半夜實行四次巡邏,都有巡邏記錄,你們隨時可以檢查。” “至于說小區內衛生條件差,我承認。不過要說我們清掃不及時,我可有話說。” “小區不止是我們物業一家管理,還需要全體業主共同維護。我們在小區每個單元門口都設有垃圾桶,就是小區內,也有多個垃圾回收點。” “可就是有些素質差的業戶或者外來人員,隨手丟棄煙頭垃圾,往往保潔人員前腳掃干凈,后腳就扔的遍地都是,根本掃不過來。” “還有,樓道內的雜物,是部分業戶不用或者舍不得扔的東西,把公共用的樓道當成自己小棚子用了。因為物業沒有執法權,我們只能采取勸說教育的方式,不能強制挪走。” “另外,還有你說的個別房屋出現漏雨反潮現象,維修緩慢。在這里,我要說的是,維修不是物業公司的職權范疇。” “出現這種情況,我們只需通知房產開發公司。而開發公司不直接建設房屋,要委托有資質的建設單位施工。”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