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到最后,他好像也受傷了,手上都是血,分不清到底是誰的血。 那天之后,林清榆發燒了,接連三天沒去看他。 白色房子里的男生伸長了脖子等那個小女孩,一直沒等到。 就在他要放棄的時候,小女孩又來了。 這次,他們變成了好朋友。 不過,之后,男生又發病了幾次,也弄傷過女孩,兩人手上的血也糊在彼此身上。 每次,男生抓傷女孩,女孩回去都要發燒幾天,等自愈后又來找他。 詭異的是,男生發病越來越少,他甚至能感受到身體在變好。 再后來,女孩給他修剪指甲,每次來都會帶來毛筆和宣紙,讓他從小窟窿伸出手,抓著他的大手寫《心經》。 每寫一個字,她都會耐心念出來。 她的聲音很好聽,好像有種神奇的魔力,教會他控制情緒。 她告訴他,每次有心魔要影響他的時候,就念《心經》。 就這樣,在那個特別的暑假里,林清榆收獲了這輩子唯一最要好的朋友——毛毛。 因為他身上有很多毛。 而陸勛卻在那段暗無天日、差點要溺斃的年歲里,忽地被打開一束光,照亮了他的余生。 他還記得林清榆暑假要結束的時候,連著來跟他告別三天。 那三天都在哭,說很舍不得她。 再后來,他神奇地自愈了。 長出來的毛發掉了,容貌一點一點恢復回去。 等他完完全全對著鏡子穿上西裝那一刻,他發誓要用一輩子的時光,來守護那個女孩。 他知道她的名字,她叫林清榆。 再后來,他遠遠在陸延的生日宴上看到她,穿著小白裙,長頭發,一眼萬年。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