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反正魔界沒人認得我,只要能在找到貝奇之前恢復原狀就成。 我繼續在森林里前行,為了保持足夠的體力,我不得不放緩腳步,將自己的狀態調整為步履略快的散步。 說實話我挺喜歡在森林中散步,因為散步的時候,我總會心神舒暢,內心安靜,仿佛吃了顆定心丸般。 針對這種情況,泰勒老爺子曾笑呵呵表示,真不愧是妖精族的后裔,天生就對森林有著莫名的親切感。 但我并不贊同他的話,我覺得,之所以喜歡在森林中散步,是因為先我喜歡散步,這種悠閑的運動讓身患懶病的我心情舒暢,其次,我喜歡森林里的果實,不止欣賞它們天然去雕飾的唯美,更喜歡它們那種或清香軟嫩,或酥脆爽口的口感。 總結來說,就是喜歡吃。 吃,這個詞可不簡單,對于吃貨來說,吃,就是天。 綜上所述,我喜歡在精靈之森里散步。 但我不喜歡在魔界的森林里漫步,至少到目前為止,都不喜歡。 魔界的森林和精靈之森不同,后者除了內圍森林以外,并沒有能夠傷害我的生物,甚至就連對我有敵意的生物也沒有,我可以隨處見到和我打招呼的熊,虎,狼,狐貍,以及統領整座森林的森林之王。 而魔界的森林不同,不但沒有好吃的果實,就連生活在其中的生靈也都滿是敵意。 好吧,我承認,我是外來者,但你們可以戒備,可以繞路,甚至可以在暗中觀察,為啥偏要露面,并向我動攻擊呢? 我又沒砍你們得樹,也沒在你們的地盤兒隨地大小便。 不爽的吐了句槽,我繼續朝前走著。 越往前走,我現土壤的凝實度越大,濕度也相對增加,如果所料不錯的話,不出三五百米,就會有水潭之類的積水坑出現。 想到這里,我不禁加快了腳步,并在前進大約三百米的時候,我找到了一汪水潭。 本來呢,有水潭出現,應該是很令人歡欣鼓舞的一件事,但尷尬的是,這汪水潭并不純粹,它更像是沼澤。 所謂沼澤,說白了就是土壤濕度過大形成的大片泥淖區,一般而言,沼澤里富含大量水分,但由于土壤厭氧,有機物分解緩慢,所以累積了一大堆不健康的微生物。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