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改!你說怎么改就怎么改!” 聽說不用掏錢,趙娟和霍老漢自然滿口應承。 其實要不是這兩人來鬧,于靜姝都快忘了村里有這兩號人了。 當初幫霍旬寫文書的時候,于靜姝也沒有想過她和霍旬后來會在一起,更沒想過霍旬會在利業村蓋房子,只以為霍旬完成任務就會一走了之,到時候就算霍老漢想找人,也沒地方找去。 畢竟霍老漢這輩子也就只能待在村子里了,他又不知道霍旬是假退伍,霍旬一走,他就兩眼一抹黑,什么都不知道了。 但是隨著下鄉后原著的劇情逐漸崩壞,很多事都改變了,之前寫的那份文書,也就不那么適用了。 與其等著霍老漢自己忘記自己還有個有出息的兒子,不如讓他長個教訓,知道知道法律的厲害,即便看著霍旬越過越好,也不敢再來搗亂。 所以這新文書,必須得像個鐐銬似的,把霍老漢的那點貪婪心思給鎖住。 僅僅是明確金額的錢是不行的,畢竟十幾二十年后錢都貶值了,一千五百塊錢對于霍老漢來說,沒準借一借真能拿出來。 但錢的金額是固定的,財產卻未必是這樣,至少不動產的價格,往后十幾年可是逐年上漲的。 所以于靜姝當場提了一個條件,“既然你們沒有一千五,我看把你們老霍家那幾間房和宅基地抵了,也能算個四五百吧!” 霍老漢以為是要收走他的房子,嚇得差點坐在地上。 剛要開口反駁,這時于靜姝又說道:“別急,等我說完。你們不做人,我和霍旬卻和你們不一樣,依我看,不如就把文書改改,也依舊請村干部作證明,再簽一份新文書。就將霍老漢欠我們的一千五,一并當做養老錢給抹了,這新文書里,就將霍旬給的養老金,改成一千五百塊錢,加上老霍家的房子和宅基地,一并贈予霍老漢,當做養老金。至于這違約金嘛,還是三倍,誰要是違約,到時候就賠給我們四千五百元,加上三塊同等面積的宅基地以及三套房。” 幾句話,就把霍老漢的后路給堵死了。 這時候法律還沒那么健全,但定下來的文書、合同只要當時有效,那么多年后也不會作廢,不然的話,每次法律條文修改,就代表著會冒出一大堆舊事,弄出解決不完的民事糾紛。 霍老漢以后要是再敢找霍旬麻煩,可就不是簡簡單單幾千塊那么簡單了,光是三塊宅基地,三套房,就足夠他喝一壺的。 于靜姝提出的條件,霍老漢和趙娟當然不想答應,但眼下他們又拿不出一千五百塊,幾個公安又在一邊盯著,讓他們鬧不起來,再加上于靜姝說的這些賠償,只要他們以后不再違約就不用賠,哪怕她在上頭寫個一萬,村干部也不會有意見。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