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楊惠淑當年和楊惠賢出嫁的時候,她們的媽媽各自給她們準備了六十六根金條和一套翡翠首飾。 后來社會動蕩,楊惠賢覺得翡翠首飾不好保管而且不如黃金保值想要將翡翠首飾賣掉,于是楊惠淑就拿三十四根金條和她換了整套翡翠首飾。 這么多年,在安和平工資不低的情況下,楊惠淑一共動用了十二根金條,和楊惠賢守財奴式的性格不同,楊惠淑是舍得花錢享受生活的。 要不是現在時代特殊,她動用的又何止十二根金條? 聽到安然的話,楊惠淑覺得挺有道理,于是便將剩下的二十根金條拿出十根分給她,然后讓她自己挑一套首飾。 兩套首飾的款式和價值都是差不多的,安然隨便挑了一套,然后將之放進書包去藏匿,實則一走出家門就將東西放進了空間。 且說安和貴帶著警察回家,在警察做筆錄詢問家里丟了些什么的時候,楊惠賢一臉心碎的將自己丟的東西說出來,最后卻不敢說九十八根金條的事情。 不過就算是這樣,楊惠賢也算是損失慘重,因此警察對于她心碎的表情也沒有絲毫的懷疑。 和安和平分析的一樣,警察也認為同家屬樓作案的可能性很大,但是經過左鄰右舍的走訪卻沒有發現可疑人物,而且也沒有人發現有可疑人物,這不由得讓兩個上門辦案的警察一臉懵逼。 楊惠賢提議挨家挨戶的搜,只要是同幢家屬樓的人作案,那一定可以在小偷家里搜出自己家的東西。 畢竟她家丟這么多的東西,有些東西還是大件兒,真找起來還是很好找的。 兩個警察表示在沒有證據的前提下他們是不能隨便進人家家里去搜查的,但如果楊惠賢能說服人家讓她進去搜的話就沒問題。 楊惠賢一聽頓時像打了雞血一樣準備一家一家的搜,但這年頭家家戶戶都有點兒自己的小秘密,因此誰也不愿意讓她搜。 “你們要是不讓我搜,那就都是小偷!” 楊惠賢一急,說出一句得罪全樓的話,然后就像是捅了馬蜂窩一樣引來大家的圍攻,要不是兩個警察及時制止,今天楊惠賢非見血不可,不過兩個警察在大家的圍攻中聽到了調換孩子的事情,要不是安和平表示他們已經和解,那楊惠賢還得被帶去警察局問話。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