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韓潔好歹側身將莊明月護在身后,好歹也是經歷過大場面的人,面對這樣的情況,她絲毫面不改色的說:“請先別激動,你們這樣解決不了任何問題。” 他們這才稍微冷靜了下來。 韓潔又說:“我們會事先了解情況,再跟你們商量。” “我沒有害人!”沒有說話的莊明月突然開了口,她重新找回勇氣,從韓潔身后站出來,無畏的落在他們身上。 會議室里安靜了幾秒鐘。 莊明月重復:“我再說一遍我沒有害人,我也是受害者。” 她摘掉手上的紗布,露出還未愈合手上猙獰的傷疤,從手腕的位置,一直到大拇指的位置,足足縫了七八針,“那天我回去的路上,是葉宏拿著刀架在我的脖子上…還有我那些受傷的朋友,他也中了一刀。如果你們不信,我可以找他來跟你們對峙。” 莊明月不知道父親跟展宴是怎么將事情解決的。 這些事,她根本就插不上手。 “葉宏媽媽的事,我也很抱歉,我沒想到自己轉班的事,會給你們造成傷害。可是…我只是在做我自己想做的事。” “不能因為你們的事,就將罪名按在我的頭上。” 一個五十多歲的男人站起來,兇神惡煞的拍著桌子站起來,“你什么意思!就是說我妹妹死了活該?” “那么我呢?我受的傷,是我活該?我不該維權?還有被葉宏捅了一刀的人,現在還躺在醫院里也是活該嗎?”莊明月也不是沒有脾氣的,更不是說,誰死了,那一方就有理,也不是她不尊重死者,她只是在陳述事實。 他們生在六七十年代,教育資源缺乏,加上又生活在農村,法律意識淺薄,事情跟他們根本就講不通。 莊明月這么想,也不是一桿子打死所有人,她奶奶也是生活在農村,在他們的年代,溫飽都是個問題,也不識字,爺爺一袋大米,就把奶奶娶回了家。 十六歲跟著爺爺成家,爺爺年輕是村里的混混,不務正業,因為惹上了一些人,三四十歲的時候,被人打死了。 哪怕她早年的不幸運,也沒有哀怨過任何一個人,甚至她用自己微薄的力量,去幫助了其他人。 “如果那天晚上,沒有他們來救我,可能現在死的就是我!” “不是誰死了,誰就是對的。” 韓潔點點頭:“我覺得我的學生說的沒錯,葉宏的幾位家長,我們已經聯系了警察局的人,待會兒,他們會帶葉宏過來,醫院那邊的受害人不方便出面,待會兒他的朋友會過來,當晚的情況他們也是目擊證人。” 一旁的婦人將剛剛發火的男人,拉到了一邊,不知道他們在商量什么。 幾分鐘后,男人忽然開口說:“其實我們也不想將事情鬧大,畢竟是條人命,五萬塊錢,這件事情我們就不追究了。” “追不追究,不是你們說了算。”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