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我是吳向東,家里的老大,在三年大饑荒的年代,家里都窮得吃不上飯,那時候后山是公家的,可他不能眼看著家里人餓死,他要進山給家里人填飽肚子。 當年跟村里一個獵戶學過幾招,據(jù)說當年獵戶的祖上有人當過鏢師,所以功夫還不錯。 他憑著三腳貓的功夫去了后山。 或許是他運氣還不錯,所以,第一次進山居然掏回來一窩兔子,兔崽子都抓了三只。 這些兔崽子肯定是沒辦法在家里養(yǎng),畢竟公家不允許,真要養(yǎng)了怕是要被抓起來。 可這么小點的兔崽子放了又可惜,就干脆在山里找了個夾道,被兩塊大石頭夾出來的洞,洞不大,只能容納一個人,他就干脆在山里編了個籠子,將三只兔崽子養(yǎng)起來,臨走前給放進去不少的草。 此后他每天都進山,兔子這東西能吃,關(guān)鍵是它長得快,他經(jīng)常進山,可運氣也沒那么好,十天半個月才能抓一只兔子或者一只野雞,不過能給全家打打牙祭也不錯。 三只兔子長大被他賣了兩只,剩下一只分出一半給大伯家送去,正好碰到村里有征兵的名額。 原本該是大伯家大哥去的,最后大伯咬牙把名額給了他。 他可是被全家寄予厚望的,所以他進了部隊一心想著立功,只有立功才能往上爬,才能拿到出任務(wù)的津貼。 家里窮,需要他的接濟。 從小兵到班長,再到連長,他走了整整十年。 當然工資跟津貼也跟著翻了倍。 除了每個月往家里寄的錢,他自己手里也存下一筆,部隊里領(lǐng)導找他談話,開始催結(jié)婚的事。 他一直沒往那方面想過,不過他二十六歲的大男人,也該娶媳婦兒了。 不等部隊安排他在一次任務(wù)中受傷住院,認識了現(xiàn)在的妻子。 妻子家世很好,他覺得自己配不上,想過放棄,可最終沒抵住心里的喜歡。 好在妻子對他也是有些好感的,他才鼓起勇氣去了魏家提親。 好在岳家也是通情達理的人,雖說岳母對他有些微詞,覺得他就是個窮小子配不上魏紅,可媳婦兒堅持嫁給他,岳父也看重他,我們倆如愿地結(jié)婚了。 幾年里他都沒回過家,不是不想回,實在時間不夠用,一來一回得去好幾天,他沒那么多假期。 再加上媳婦兒懷孕了,他更不能走,幾年里只回了三次家。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