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這個時候,許迎春已經認識了那個賣魚的老板王吉,并且王吉已經明確地向她表達了追求她的意愿。 只要許迎春一松口,他就能立刻娶她。 可是現在丈夫回來了…… 第二天,王吉來找許迎春,卻發現許迎春郁郁寡歡。 便問許迎春發生了什么事。 許迎春將姚廣志還活著的事情告訴了王吉。 王吉問:“所以,你是要和我斷絕關系嗎?” 猶豫了一下,但許迎春還是點了點頭。 她之前準備嫁給王吉,那是建立在丈夫已經死去的基礎上的。 現在丈夫已經回來了,她沒有再和王吉牽扯不清的理由。 王吉卻道:“你真的舍得嗎?這不是一筆聰明的賬啊!” 王吉到底是做生意的,剖析起利弊來說,就是比一般人透徹。 “你看,小安現在也大了,處處都是要用錢的地方,而且小安還是男孩子,以后娶媳婦要不要買房?要不要買車?姚廣志他能負擔得起這個開銷嗎? “最最要緊的一點,當初姚廣志死的時候,你們可是拿了十萬塊錢的賠償金的,現在他活了,這十萬塊錢,你們要不要賠償?” 聽到這句話,許迎春的臉色直接變了。 是啊。 她怎么忘了這十萬的賠償金! 當初雖然拿到了十萬塊錢,但實際上并沒有多少錢是用于他們自己身上的。 當時姚家母親生病,體諒到弟妹一個人帶著小安,姚廣發已經出了大頭,許迎春便出了小頭。雖然只是小頭,但也有將近六萬塊錢。 還剩下四萬,給小安交了學費、書本費。小孩子馬上上小學了,衣服也得買點好的吧,不然會被同學笑話。 再加上日常的一些開銷,很快就花光了。 說來也可笑。 當初拿到十萬塊錢的時候,覺得十萬塊錢可真少,一條人命就只值十萬塊錢嗎? 現在想到竟然要償還所有的賠償金,又變成了“要償還整整十萬塊錢”。十萬塊錢,真是好大的一筆數目啊。 他們還不起的。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