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退婚后不裝了,我就是你們找的詩仙正文第六百三十一章支棱住這個命令,就像是讓大魚吃小魚一樣。 越是身處卑微,越容易被取舍,讓他們去頂鍋。 而越是頂鍋的人罪名越大,根本沒有來年再補空位的說法。 倒是那些官職高的,還能夠利用這個機會,把下面官職低的順手除掉,來年再以此向晉王邀功,把空余的官位,補上自家的子弟。 “這不是欺負人嗎?” 當一個人出聲時,便有人其他境況相同的人,跟著出聲。 試圖借助這樣的手段抱團取暖,也向晉王派來的人表明他們的立場。 堅決反對這個命…… 噗嗤! 附和者親眼看著自己的身體與頭顱越離越遠,直到意識消失時,還沒明白,到底發生了何事。 晉王的護衛,怎么說動刀就動刀,說割了他的腦袋,就割了他的腦袋。 難道就因為他反對了晉王的命令嗎? “我只管傳達王爺的命令,你們不配合,在此地做的惡事,也與王爺沒有關系,你們認罪,還能減輕刑罰,罪名太重的,王爺還可以提供人力,保護你們的后人,如果反對的話,那你們只能真正的自求多福。” 話已至此。 甲初不再多說,將匕首上的鮮血,甩在了最先開口反對的那人身上,對著這群人里面,官職最高的那位知府家的小兒子說道:“這個人的死,你來處置。” “……是!是是是!” 知府兒子卑微討好的笑著,盡管被嚇得頭皮發麻,也沒想到好的方法,但甲初特意交代他,說明王爺心里有他爹。 這就足夠了! 一條命算什么! 此人不長眼,他的主子也一定是個不長眼的,區區縣主簿,不過是掌握了一縣真正的田產、人丁和賦稅的實情,竟敢和他們平起平坐,殺了正好。 不光此人要殺掉,那個縣主簿全家也別想活下來,連累他們。 “王爺給他們活下去的機會,他們自己不中用,我們應當團結起來,楊主簿家遭遇盜匪,全家主仆全部被割頭后,燒死于大火之中,知府大人派兵去剿匪,你們這些下縣也要出兵力配合,相信這么大的事,韓刺史也不能攔著吧。” 知府的小兒子這么一安排,在場的聰明人,瞬間明白了這個破局的關鍵。 找幾個替罪羊。 再找幾伙盜匪。 羊死了再殺了狗,他們有點小罪,沒有證據光靠疑心,也沒辦法抵消他們立下的功勞。 就算韓刺史想要追究他們,按照功賞過罰來算,他們說不定還有升遷的希望。 “這是一個好主意,只是往哪里去找這么多不怕死的匪徒?”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