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難道她想跑回老家去,不跟他過了? 嗯,很有可能! “她現在在哪呢?”張小五咬牙問道。 “在派出所關著呢。 ”周兵道。 審問清楚之后,幾個人都被放了出來,該送哪個派出所就送哪個派出所。 葉家的目標是大魚,這些小蝦米按照正常程序處理就行。 張小五磨了磨牙,花昭家自然不敢再去,轉頭去了派出所。 他沒見到人,偷孩子,還沒成功,其實罪名不大,判不了多久,但是花小玉盜竊金額巨大!是重犯!不許探視。 這點其實是花小玉把自己坑了。 花昭的那堆小首飾沒多少錢,現在黃金珠寶都不值錢,她那一堆加起來也就1000塊。 真正巨大的是她包里那1萬5000塊錢..... 雖然花小玉交代了這是“買孩子”的錢,但是因為她到底沒把孩子偷走,屬于未遂,這事不算大。 但是如果這錢被按在盜竊里,罪名就大了。 夠槍斃的了。 張小五雖然沒有見到人,但是警查“好心”地跟他透漏了一點風聲,讓他回家準備后事。 張小五一口氣差點沒背過去。 他剛娶了幾天的媳婦!還沒稀罕夠呢就要完了! 他轉身走了,沒有再去找花昭,甚至沒回那個正在裝修的院子。 他害怕。 別管原因,就看結果,他四哥進去了,花小玉進去了,前兩天聽花小玉說,老家還有個叔叔進去了,判了15年! 這些人,都是因為得罪了花昭.... 這女人也太狠了!動不動就把人整進去,不是十年就是槍斃! 不行,他要回去找他媽,他不要在京城呆著了,太可怕了! 張小五連夜就走了。 ...... 花小玉偷竊,證據確鑿,數額巨大,雖然最終罪名沒有確定,但是她被轉移地方關押了。 然而路上卻發生了車禍。 等救援人員趕到、救治,又事后核查,發現少了2個女犯人,花小玉就是其中之一。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