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李晉聳聳肩,說:“我們現在談的是一筆大生意,我沒有理由在這個時候和你們開玩笑,當然了,為了確保我的利益,你們必須要接受我統管公司財權的要求。” 佩奇點點頭,說:“這是自然的,但是你要求的占股比例太高了。” 李晉喝著茶,笑瞇瞇地看著佩奇,等待他繼續說下去。 佩奇深吸一口氣,和布林用眼神達成默契之后,說:“畢竟70%的占股,不但意味著要把所有其他股東踢出去,還要縮減我和布林的持股,這……代價有點太大了。” “代價大不大,取決于你們付出了什么又得到了什么。” “你們需要付出的是70%的股份,但得到的,卻是1。5億美金,我承諾,第一筆1個億的資金在我們簽署合同的當天就可以到賬,第二筆5000萬美金,6個月之內到賬。” 李晉的話,如同一簇火苗,徹底點燃了佩奇和布林的野心。 “1。5個億!?” 佩奇驚喜地喊道。 連布林臉上都露出了激動的神色。 現在,他們的古歌公司撐死只價值1個億美金,但李晉現在只需要70%股份,卻愿意為此付出1。5億美金。 這相當于瞬間就把古歌公司的身價提高了三倍。 而對比起來,莫里森給出的價碼6000萬美金,不但要求拿走80%股份,還要控制整個公司的管理權,也就是他們隨時可以踢走自己這兩個創始人。 和李晉的慷慨比起來,莫里森簡直就是在打發乞丐。 “我隨時可以簽約,但是留在米國的時間不多了,我必須盡快回國去處理一些事情,所以如果兩位需要時間考慮的話,請盡快給我消息。”李晉說道。 佩奇和布林同時說:“不用考慮,我們同意。” 李晉笑著站起來伸出手,說:“那么合作愉快。”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