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胡氏一走,謝酒便讓封芷蘭先跑一趟陸家,告訴陸卓明早在山里匯合,晚上再去趟老員外家,讓他們知曉楊馨兒已跑。 得知這個消息,老員外明日必定會來找楊家要人或者要錢,那時她已進山。 只是顧逍動作比謝酒更快。 封芷蘭剛走沒多久,流犯管理處的官差就到了楊家,連帶著把楊家兄弟一并從采石場帶了回來。 當眾將楊家兄弟每人杖責五十。 罪名是私下販賣流犯。 且因私下販賣流犯,導致流犯楊馨兒不甘為妾而逃離玉幽關。 大夏開祖皇帝乃平民出身,平定天下后為籠絡人心,有些律法遠不如前朝嚴謹,諸如流放這塊。 犯事官員流放若潛逃是死罪,但對被牽連的女眷流犯則無明確規定。 一則流放路途艱難,許多女眷受不住在路上就丟了命,好不容易捱到邊關大多又被送去做軍妓亦是活不長久。 二則流犯沒有通關文書和戶籍,便是逃出去了也無法正常生活,故而極少有人逃跑,這條律法延續至今便不曾修改完善。 顧逍來此后做出調整,未犯事女子則不充軍妓。 本意是赦免無辜女子,許多流犯卻自己賣了女眷換銀子,清官難斷家務事,何況有些女眷自愿被賣。 除了流犯,他還有兩城百姓和邊防關卡要管,便沒再過問此事。 私下賣女眷的事便時有發生,楊家兄弟自認自己是跟風并沒觸犯律法,大喊冤枉。 官差冷冷甩出逍王最新制定的條例,凡私下販賣女流犯者,杖五十,購買者同罪。 這里是逍王的轄地,流放來此的流犯都在他的治下范圍,他有權管理流犯,楊家兄弟只得受了這刑法。 且官差提醒他們明日繼續上工,若借由身體不濟無法上工者,則由家人替代,不可缺席一日。 官差剛走,老員外那邊氣勢洶洶來了一伙人。 購買者同罪,但念在老員外年紀大了便只杖責了十下,另四十下罰沒銀錢百兩。 老員外連楊馨兒的面都沒見著,一把年紀還挨了打,氣的命人將剛挨了刑杖的楊家兄弟又揍了一頓。 讓楊家歸還定金外還得賠償官差罰沒的一百兩,否則就用柳氏抵債。 謝酒聽到這個消息時,笑的眼淚都出來了。 有了這個條例,便是楊家兄弟敢賣她,也無人敢輕易買她,五十杖可輕可重,重起來也是能打死人的。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