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狼獒之戰(上)-《黃金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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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噠噠……噠噠噠……”
清脆的槍聲將沉睡中的莊睿驚醒了過來,待到他坐起身體,卻發現車窗外的天色,已經是曙光再現了。
劉川駕駛的悍馬車正在行進當中,四處追逐著狼群,一夜沒有合眼的周瑞,眼里滿是血絲,半邊身子探出車外,用手中的槍,精確的點殺著四處逃竄的狼群。
其實在現代,人類的腳步逐漸在壓縮著草原狼的生存空間,像解放前那般動輒就有數百只的大狼群,在今天已經完全消失了,莊睿他們碰到的這個擁有百余只草原狼的狼群,已經是那曲大草原里最為強大的一支狼群了,只是它們的運氣不太好,遇到了裝備精良,彈藥充足的莊睿等人。
草原狼從古至今,就和草原上的一切生物都結下了不解之仇,尤其是草原上的人狼戰爭,更是殘忍之極,人和狼都在用殘酷進犯殘酷,用殘忍報復殘忍,用狡猾抗擊狡猾,如果不是莊睿他們乘坐的是悍馬車,如果不是他們手里有槍,恐怕這一車人現在也都成了森森白骨了。
“劉川,回頭!”
周瑞射殺了視線中的最后一只草原狼后,將身體縮回到車內,一股嗆人的火藥味頓時充斥在悍馬車之中,看到莊睿已經醒來,臉色和往常差不多,只是因為失血過多有些蒼白,周瑞也松了一口長氣,看這模樣,莊睿并沒有被狼牙中的細菌感染。
“有沒有感覺哪里不舒服?”
小心起見,周瑞還是問了一句,一般人被狼咬過之后,與被狗咬不同,狗牙里所蘊藏的狂犬病毒,有可能在人體內潛伏數年甚至十幾年才復發,但是被狼咬過的人,只要一天之內沒有發燒發熱、體溫上升之類的病癥,基本上就不會再有問題了。
“沒事了,就是左臂還使不上力氣。”
莊睿活動了一下左手,對周瑞說道。
“那就好,等到了那曲,再到醫院打上一針。”周瑞完全放下心來。
剛才劉川開車追殺狼群,跑出了足有幾公里,現在返回到開始的營地時,卻發現,夜里被射殺的狼尸,都已經消失不見了,想必是被那些活著的狼當做了食物,這種動物不僅對敵人殘忍,對同類也是毫無同情心,死亡或者受傷了的狼,往往很快就會變成狼群的食物,尤其是在寒冷的冬季。
********************清晨的大草原非常美麗,太陽羞澀的從遠處的山邊探出了一角,像是還沒有完全睡醒,露珠還掛在醒得早的喬冠花、苦豆花和野菊花鮮嫩的花瓣上,草原在暗與亮之間,變幻著虛與實。
遠處的薄霧,給人一種迷蒙感,初春青蒼的草甸,隨著曲線圓潤隆起的山包,袒開著鮮嫩的胸脯,在初升的太陽的慰撫下,豐腴而迷人,如果不是刺鼻的狼血味道,這就是一幅美麗的詩中畫卷。
草原清晨的氣溫大概在三四度左右,倒不是很冷,幾人在空調車里憋了一夜,也都紛紛下車來透口氣,只是這地方濃郁的血腥味道,實在是沒有辦法再宿營了,劉川把那箱還剩了七八瓶的瀘州老窖搬上了車,而周瑞已經拿著工具,在給越野車換輪胎了。
被狼牙咬爆的那兩個輪胎已經完全毀掉了,車胎里夾帶的鐵絲都被咬斷了,連補都沒法補,幸好周瑞出發前帶了兩只備用輪胎,要不然的話,就只能先把車遺棄在這里,等去到城市買到車胎才能將車開走了。
“周哥,你說那狼群會不會還回來?我聽說狼的報復心是很強的……”
莊睿右手拎著把老五六沖鋒槍,守在周瑞身旁,他是怕狼群再殺個回馬槍,要是眾人沒有防備的話,肯定會吃大虧。
“沒事,早上那會我把狼王射殺了,要不然狼群不會散,以后這個狼群就不會存在了,只能分成幾個小狼群了。”
周瑞手上忙活著,嘴里淡淡的回答道,他以前服役的部隊也帶個狼字,對于狼的習性知之甚深。
“小莊,你很不錯,有血性,又知道審時度勢,要是在部隊里鍛煉幾年,肯定也是把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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