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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一些記載的比如,秦始皇在位期間(公元前259年-公元前210年),就曾經將逃犯、贅婿、商人等發往邊疆地區從事軍事活動或屯墾。
隨著歷史的發展,這種刑罰形式逐漸規范化。
到了宋代和元代,發配充軍開始作為一種正式的刑罰被創設,并在明代達到了高峰,正式納入法律體系之中。
明清兩代,發配充軍成為了處理重罪犯的重要手段之一,特別是在補充邊疆駐軍力量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清代繼承并進一步完善了明代的發配充軍制度,使之成為一套相對完整的法律體系。
對比他們這些人犯下的罪過,看電視劇什么的多數都是政治手段,多數都是演繹化居多。
對于李明達弄得這次大規模的充軍而言,對大唐的社會穩定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種精華吧。
拿生物鏈來說的話,正常的社會構成,他們的出現正常也不正常,合理也存在非合理。
反正李明達是為了自己社會的稍微清明一些,至于達到完整的凈化那是不可能的。
犯罪這玩意在根本上去除不掉,除非是按照某些小說設定的來個集體升維度等等。
程咬金作為從亂世走出來的猛將,訓練人自然是有一手,即使是訓練成軍時間不長,從隊伍的行軍做派來說也比以前的那些流寇組成的亂軍強得多。
當然你讓他們與大唐的精銳比較,那是差的十萬八千里,對于二線三線的駐城守軍對比還差不多。
行軍隊伍中,一個十人組成的小隊里,傳來絮絮叨叨的說話聲音。
大哥,我們這次去西域能不能活著回來。
不知道
大哥我想我老家隔壁的梅兒了
你不是告訴我那是人家的媳婦了
只是與那廝訂婚而已
媒妁之言已定,你還是安穩點吧,再說了你自己都說了你是后來搬過去的,人家是正兒八經的青梅竹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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