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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八章一個本可以不死的人-《帝國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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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廷玉編寫的明史里頭,記錄了多次毛文龍騷擾“我大清”的事跡,雖然在遣詞造句上極盡鄙夷,但是卻無法掩蓋這樣一個事實,就是毛文龍給“我大清”找了不少麻煩。而且這些麻煩都是奔著“我大清”的腚眼去的。這是“我大清”編寫的《明史》都不得不承認并記錄在案的犯罪事實,那么袁崇煥殺毛文龍的最初動機可以呼之欲出了。

    “我讓你不聽招呼!”就這么簡單,這就是袁崇煥殺毛文龍的動機。所謂的12條罪狀,就算能構(gòu)成毛文龍的死罪,這個人殺不殺,也表示袁崇煥能決定的。因為毛文龍是一品大員,殺他是需要皇帝圣旨的。圣旨呢?袁崇煥沒有!拿著尚方寶劍就說,皇帝給我權(quán)力了,我可以殺你。然后毛文龍就信了,在自己的地盤上,絲毫不做抵抗。

    毛文龍該不該死?客觀的說,相比后來的祖大壽之流,毛文龍真是一個不合格的軍閥。袁崇煥讓他去商議,他就去了。袁崇煥說他有皇帝的同意,他就信了。看看人家祖大壽,皇帝招進京,理都不理,跑半路上被袁崇煥的書信招回來。

    袁崇煥先斬后奏,毛文龍被殺。就法理而言,死的不冤。就明末的那個破世道而言,毛文龍死的真心冤。他干的那點違法亂紀(jì)的事情,比起其他的軍閥真是太不上臺面了。不就是做點違法的買賣么?不就是不愿意被指揮去跟“我大清”玩命么?

    高舉正義大旗的袁崇煥,以非法的手段殺了毛文龍。之所以說非法,是程序非法。

    這是平臺召對之后,袁崇煥再次犯了“欺君之嫌”。如今僅僅是這兩次,袁崇煥還不會被殺,不過這家伙很快就做了第三次“欺君之嫌”的事情。最后做一句很主觀的總結(jié):毛文龍死的冤不冤不重要,重點是袁崇煥的掌控欲和毛文龍自身沒有叛變這個念頭。如果非要有一個結(jié)論,那么我的回答是:特點歷史條件下的冤案!

    毛文龍被殺的三個月后,“我大清”腚眼上長的痔瘡不治而愈,十月二十七日,皇太極率部出喜峰口,二十八日,袁崇煥命山海關(guān)總兵趙率教增援遵化,錦州總兵祖大壽后繼入關(guān)

    十一月初四,趙率教戰(zhàn)死于三屯營,袁崇煥率兵至山海關(guān)。十一月初五,袁崇煥率軍進入薊鎮(zhèn)。十一月初六,袁崇煥到達永平,得報遵化已于十一月初三被攻陷,巡撫王元雅被殺。袁崇煥在榛子鎮(zhèn)接到崇禎圣旨,獲得調(diào)度指揮各鎮(zhèn)援兵之權(quán)。

    十一月初九,袁崇煥到達順天府薊州。十一月初十,袁崇煥進入薊州,承諾“力為奮截,必不令越薊西一步”,當(dāng)時孫承宗指出應(yīng)該守薊州三河一線,以關(guān)寧兵布防薊州西部各地,袁崇煥卻將勤王各軍布置到了其他地區(qū),以至于十一月十三日,后金大隊輕松通過石門。十一月十四,袁崇煥獲報,后金軍已經(jīng)薊州穿越而過,袁崇煥在后追趕,卻未打一仗。

    十一月十六日,袁崇煥先皇太極一步到達北京,要求讓部隊進城休整。呵呵,呵呵,作死第三步。“我大清”就要殺上門了,你不去退敵,卻要先帶兵進城,你想干啥?

    十一月十八日,清軍抵達北京,北京戒嚴(yán),中央政府急調(diào)各路人馬勤王。

    登州,時間往回倒二個月,一場前所未有的大豐收即將來臨,再次奠定了神醫(yī)老爺?shù)纳衿妗/偪褓徺I土地的陳燮,買進了很多地主看不上的旱地,一口氣種下了八千畝的番薯。這東西已經(jīng)被證明過了,畝產(chǎn)四十石鮮果毫無壓力。

    關(guān)鍵還是小麥,有經(jīng)驗的老農(nóng),估計產(chǎn)量不少于四石。這個可把人嚇壞了,這就是畝產(chǎn)五百斤啊。別人都在為糧食即將豐收興奮發(fā)瘋的時候,陳老爺還在海外沒回來。急的張瑤連連罵:豎子,然后親自去張家莊坐鎮(zhèn)秋收,結(jié)果發(fā)現(xiàn)他坐鎮(zhèn)根本沒有發(fā)揮的余地。張家莊及周邊幾個村子的百姓,在陳家管事古三等人的組織下,有條不紊的進行著秋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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