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說起來…… 林瑜恍惚中想起了很久之前的事情。 第一世時,她也曾逃出過林府。 她當時以為自己已經足夠收斂和忍耐,可重生三次,在古代生活經驗豐富了以后,林瑜再回望過去,卻不得不苦笑著承認,第一世時自己的行為,的確太過出格。 她自以為是,做錯了很多很多事。 那時她還沒有見識過古代社會的殘酷,帶著初生牛犢不怕虎的莽撞與天真,一心要和自己覺得不正確、不公平、愚昧落后的古代社會規則對抗到底。 也許她決定與陳辭私奔的事情,在別人看來,是富家小姐不做,自討苦吃找個窮小子。 也許和王寶釧一樣,是個活該去挖十八年野菜的戀愛腦。 可現在想來,她甚至說不好自己是不是真的有那么愛陳辭,比起愛情,林瑜覺得自己更多是在為了爭取尊嚴而反抗。 她是為了反抗自己不能決定任何事情的命運,所以才決定與陳辭私奔。 一個接受過現代教育的人,將“自由拒絕”和“自由選擇”,看做是每個人理所當然具備的天然權利。 所以林瑜無法容忍自己“無法選擇”自己的人生。 她也無法容忍自己“無法拒絕”家族的安排。 陳辭本就在縣衙工作,又是能經手具體事務的文吏,私造路引和戶籍,并不是難事。 林瑜滿心歡喜,以為很快就能與陳辭過上自由的生活。 可他們才剛剛出城不久,就被林氏的私軍追上。 他們被林氏的士兵強硬的拉開,陳辭被捂著嘴巴,拖出了她的視線。 林瑜聽見士兵統領冷酷道:“奉家主之令,陳辭,格殺勿論。” 那時她才意識到,一段不被父母支持的愛情,是真的會害死人的。 她不怕自己反抗而死,可是她害怕自己連累陳辭,害怕他因為自己而死。 林瑜第一次慌了神。 她驚恐不已,跪在士兵統領的腳下,拉著他的手,什么尊嚴、什么自由,她都不要了。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