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我兩個孩子叫長風做爸爸,他們是我生的,叫我做媽。我回來了,就是一家四口團聚。” 安悅沒有正面回答雨晴,不過她這樣說也是給了雨晴答案。 她喜歡沐長風,喜歡很長時間了。 以前,她壓抑著,嫁給秦天宇后,她以為她能放下對長風的感情,結果她做不到。 遠走他鄉四年,從不聯系,她都忘不掉沐長風。 可能也是不甘心吧。 她覺得她為了愛長風,失去了太多,還受過屈辱,她不甘心就這樣算了,她要回來,要告訴沐長風,她其實喜歡的人是他! 沐長風收養了她的孩子,她和沐長風結成夫妻的話,兩個孩子就有一個完整的家庭。 他當爸,她當媽。 哪怕孩子與長風沒有血緣關系,但孩子們叫長風做爸,已經叫了幾年。 “許雨晴,你說,你到底要多少錢,才肯離開長風?” 安悅一咬牙,再次從包里拿出了余下的三張支票,她是準備了五百萬給雨晴,讓雨晴離開長風的。 對于普通人來說,五百萬是天文數字了。 像許雨晴現在還欠著銀行的貸款呢。 她給許雨晴五百萬,許雨晴肯定會心動,收了她的錢,跟長風離婚的。 “五百萬,許雨晴,再多就沒有了,我只能給你五百萬,五百萬,很多人一輩子都賺不到的,這筆錢對于你們普通人來說那是天文數字。” 許雨晴瞟了兩眼那五百萬。 要不要為了五百萬把老公賣了呀? 她收了錢,把沐長風賣了,腿長在沐長風身上,他要是自己回來了,她還能再賣一次,再賺五百萬…… 呃! 她又不是貪錢的人。 不能為了五百萬就把老公賣了呀。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