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不是我鄙視他。 他肯定沒有本事鑒定出來。 只不過,這件折物剛好對了他愛好古董的路。凡喜古玩之人,見到了這種稀世珍寶,均有點狗見到了新鮮糞便的感覺,至于是不是真新鮮,他卻不一定清楚。 很快。 文堂主便吩咐人將宣德三年香爐給收了。 其實現在根本不需要鑒定。 這種江湖龍門陣,沒人敢去欺騙。 索命門的規矩是非金非請非仇勿動,你要是拿了贗品或者價值不夠的東西過來,等于騎在他們的頭上拉屎。 這對江湖門派來說,死仇。 在發現贗品那一天,若讓你活過二十四小時,算他們沒本事。 收香爐之人出來之后,手中拿了一張契約布和一支筆,遞到了我面前。 文堂主咳嗽了一聲,說道:“第二關是投名命狀,贖一殺一,簽生死契約。” “你去做掉一個人,做掉誰由自己來選,將對方的姓名、身份,寫在紙上面,時間在半年之內完成。若你完不成,你的人頭,我們自會來取。” 投名狀這事兒。 以前好漢上梁山,拿人頭作為投名狀,表示我已經沒有退路,從此就在山上干了。 索命門設下第二個江湖規矩,主要基于兩個原因。 一來,給進來贖人之人出一個天大難題,讓別人知難而退。 二來,他們屬于暗機構,必須要讓我這個明人做出一件暗事,只有這樣,他們才能拿掐住我的七寸,讓我無論于公、于私,都不敢對他們輕舉妄動。 我毫不猶豫,在上面寫下了陸小欣的名字和身份。 簽好了字,在咬指尖血摁生死契約手印之前。 我問道:“可以加一點量嗎?” 文堂主無任何表情,回道:“可以!” 我在上面寫下了幾個字。 “加索命門二十根手指!” 寫完之后,重重地摁下了血印,將生死契約給遞了回去。 文堂主拿著生死契約一看,頓時臉色陡變。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