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這就像一個小孩子,看見了自己心愛的玩具一般,每天朝思暮想,夜不能寐。 蘇青云愣了一下,他記得,《如愿》這首歌,在前世原唱就是王緋。 所以這個平行世界上,王緋會喜歡這首歌,他毫不意外。 而且這首歌,更適合王緋的嗓音。 也只有王緋能唱出,那種空靈悠遠的感覺。 電話那頭,王緋見蘇青云,久久不說話,還以為蘇青云不愿意,便有些焦急的說道: “蘇先生,我真的非常喜歡這首歌曲,我愿意出500萬,只買這首歌的一次使用權!” “我只想在《為華夏而歌》的舞臺上演唱這首歌。” 500萬! 只買一次演唱權! 這幾乎已經是天價了! 但對王緋來說,金錢就是銀行卡里的數字,并不能給她帶來快樂。 所謂千金難買心頭好,對于她來說,能在舞臺上演唱自己喜歡的音樂,能讓自己的精神快樂,遠遠超過了金錢。 蘇青云點了點頭道:“王緋小姐,既然你如此喜歡這首歌曲,你可以隨時演唱這首歌曲,想唱幾次就唱幾次。” “真的嘛!!!” 電話那頭傳來王緋又驚又喜的聲音。 她真的太激動了:“蘇先生,太感謝你了,你發一個賬號過來,隨后我讓助理把錢打過去。” “好的。” 說完,蘇青云便掛斷了電話。 其實,王緋演唱自己的歌曲,對他而言,絲毫不虧。 要知道,王緋畢竟是歌壇天后,在樂壇的地位擺在那里。 當年,她在春晚上唱了李健的《傳奇》,讓這首歌火遍全國,也捧紅了李健。 雖然以蘇青云現在的名氣,并不比王緋差多少,甚至在商業價值上,遠遠超越王緋。 但王緋能演唱他的歌曲,多少也能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和在樂壇的地位。 畢竟,在華國,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要論資排輩。 前輩都要演唱他的歌曲,自然會拔高他的江湖地位。 (本章完)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