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盛小姐,請留步!” 盛寧安停下步子,看向面前的人。 這么快,又見面了! 肖清雅快步走到她跟前,攔下她道:“盛小姐,我想和你聊聊。” 盛寧安知道對方為什么攔下自己,甚至連對方想說什么都猜到了。 “如果是代言人的事,我想我們沒什么好聊的,解約書現(xiàn)在應(yīng)該已經(jīng)寄給你們公司的法務(wù)。” 肖清雅沒想到對方公司動作這么快,急道:“盛小姐,之前冒犯你是我不對,我向你道歉。聽說您母親和我們?nèi)~總是好友,希望你能看在我們?nèi)~總的份上再給我一次機會。” 盛寧安:“抱歉,解約是公司的決定,而并非我個人的意見。”當(dāng)然,按照她個人的意見也是要解約的。 “但我相信,只要您一句話,就可以改變結(jié)果。”如果她不是盛總的女兒,不是昭意的大小姐,根本就不會有她被更換掉代言人的事情。 所以公司的決定不重要,重要的是她的決定。 話雖如此,可是她又為什么要替對方說話?為什么要選擇一個欺壓自己,品行不端的藝人作為自家公司的代言人? 以對方的人品,指不定會給公司帶來什么負(fù)面的影響。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