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仗著自己還是未成年,不用負法律責任,故意用化妝水噴她,想要給她點教訓,讓她當眾丟臉出丑。 因著對方未滿十八歲,而且并沒有造成嚴重的傷亡,警方的意思是私下和解。 不過盛寧安的態度很堅決,對方的行為已經違反了治安管理法,雖然不滿十八周歲,但已經年滿十六歲,需要對自己的行為承擔一部分的責任。 除此之外,對方隨意在網上曬出自己的照片,已經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權和隱私權,她要求一并追究責任。 哪怕不處罰,也必須立案,并且不接受調解。 女生和家長的態度一開始還很強硬,堅持不肯認錯,覺得盛寧安小題大做。 但見她態度堅決,一副追究到底的架勢,女生和家長也不由得慌了。 畢竟,一旦立案就會留下案底,對以后的升學就業都會有影響。 雖然女生依舊梗著脖子,但氣勢明顯弱了許多,眼底多了幾分慌亂。 家長更是一改之前的態度,放低了姿態道:“這次的確是她不懂事,我們讓她給你道歉,看在她還是一個孩子的份上,能不能不追究?我們愿意賠償,只希望你能夠原諒她這一次。” 說完,還不忘在女生背上重重地拍了一記:“還不快點道歉?生你有什么用,一天天的就知道闖禍,都沒有你妹妹一半省心。”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