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分家? 贍養? 把分家錢還給婆婆了? 接過這一張紙看起來,最下面是有三兄弟的簽字。 上面寫了,分家日期,這些錢和糧食,明年開始執行。 一年五塊錢,五十斤細糧,五十斤粗糧。 來年,在這方面加十分之一。 也就是來年,五塊五、細糧五十五斤、粗糧五十五斤。 年年增加。 “這倒是不多。” 細糧是大米和面粉。 粗糧是玉米和紅薯,高粱也算是粗糧。 兩個人,三家加起來,一年才十五塊錢、一百五十斤細糧、一百五十斤粗糧。 平均一天兩個人才吃不到一斤的糧食。 如果是在現代,有肉,有不少水果,這完全是夠的。 可是在七十年代,這糧食完全是不夠的,油水少,這吃的也多。 “如今爹還能有工分,可如果實行土地承包制,就只能下地干活,才能有糧食。” 云笑笑不覺得他知道這個很是詫異。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