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周瑞對梁良的方案,整體上沒有異議,這波合作,確實是雙贏。 不過他還是有兩點要求: “有兩個問題需要先說好,第一就是你們可以宣傳我的身份,但我就不以真名和真面目出現了,就像我之前說的,我不是藝人,是音樂人?!? 這點梁良還能接受,其實不少音樂人都是這樣,專注于創作不露臉,這倒算不上什么。 “另外,阿瑞和阿倩是兩個人,她是我同學,我的作品里有一小半都是她演唱的,這方面你們準備怎么處理。” 梁良問道:“版權分配方面呢?” “我占85%?!? 梁良沉吟了一會兒,說道: “那么我建議這樣,法律上和合同上,您是所有歌曲的版權主體,但是在宣發上可以將‘阿倩’和‘阿瑞’分開,‘阿倩’是‘阿瑞’音樂合作人和獻聲者,她演唱的歌曲也并入‘阿瑞’的專輯,同時另外還有一個自己的音樂人身份,日后想要發展相關業務也方便,國外很多音樂人都是這樣。” 周瑞點點頭,這個方案不錯。 他之前設想過像是“火凰傳奇”一樣搞成組合,但覺得自己未必會傾注太多時間精力在這方面,如果弄成組合,反而會拖累了李文倩未來的發展。 之后梁良直接聯系了深城的同事,在原有基礎上,改了一份新的合同模板。 速度很快,大概半小時就發了過來 “文忠路”打印店接收了傳真,周瑞消耗了一點“專注力”進入專注時間,快速的檢查了一遍。 條款沒有問題,合同兩年一敘。 由于是深度合作,并且qq音樂還對周瑞未來的作品擁有“線上優先獨家發行權”。 所以作為補償,雖然沒有簽藝人約,但除了未來分成以外,還有一筆可觀的一次性費用給到周瑞。 簽字費,10萬。 這是一個合理的價值,只是表達合作的誠意,相當于白送。 “阿瑞”還遠遠算不上一個當紅歌手,qq音樂買的是未來預期,也是有一定風險的。 真正的大頭,還是看之后的分成。 周瑞審完合同,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稅后10萬簽字費,三個工作日內到賬! 選擇和qq音樂合作,算是省心又省力的方法,因為周瑞知道這條小船未來會成為大船,而且不會沉。 以后的作品,也會在qq音樂做宣發,如無意外,這邊給的宣發力度會很高,至少目前是遠遠超過周瑞在樂壇的地位的,這也是qq音樂的投入之一。 梁良興奮的站起來,伸出手道:“阿瑞老師!合作愉快!” 周瑞和他握了握手,說道:“合作愉快,不過你難得來一趟,我還有點私人的事情,想拜托你幫個忙?!?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