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春殿眾籌修真計劃第二階段名額分配及返利協(xié)議公式》 一、春殿主峰 負責人:龍陽宮主喜春。 參與名額:三百人。 人均眾籌:五十年功力。 總額:一萬五千年。 期限:三十個自然日。 返利:十倍。 二、春殿禧堂 負責人:禧堂堂主劉春遠。 參與名額:五百人。 人均眾籌:五十年功力。 總額:兩萬五千年。 期限:三十個自然日。 返利:十倍。 三、春殿香堂 負責人:香堂堂主金鑾。 參與名額:四百人。 人均眾籌:五十年功力。 總額:兩萬年。 期限:三十個自然日。 返利:十倍。 四、春殿殿屬 負責人:殿屬副使羅永浩。 參與名額:一千人,其中冷門七百人、神農(nóng)山一百人、醉仙樓一百人、萬隱宗一人、冬殿九十九人。 人均眾籌:五十年功力。 總額:五萬年。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