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根據后續(xù)的檢查,能夠明顯的看出,當時何平等人動手是有限度的?!? “對于周立并沒有造成太大的傷害,也就是說,對周立不構成生命方面的威脅?!? “周立完全沒有必要,去動刀?!? “而且周立在整個拿到的行為過程當中,沒有遭受到強烈的阻攔?!? “試想一下,當時的情況。” “如果說何平等人,想要對周立造成一定的傷害,在一定的表現(xiàn)情況下,周立的傷害不會那么輕?!? “也沒有任何的機會去取刀,進行攻擊的行為。” “綜合以上來看,我方認為周立去取刀的這個過程就是他主觀故意的一個表現(xiàn)?!? “剛才聽到被告方委托律師詢問周立,為什么會動刀傷害何平?!? “主要的原因是何平在周立在持刀的期間,對其出拳,然后周立持刀捅向了何平?!? “在這個過程當中,何平明顯做的不對,但是周立做的呢?” “何平揮出一拳,所造成的傷害是具有限制的,不足以對周立構成重大傷害,可是周立在明知道這件事情的情況下,依舊選擇對于何平的心臟處位置,進行攻擊行為。” “我相信周立,在當時并沒有遭受到圍攻的情景之下,肯定很清楚對于心臟位置進行攻擊是一種什么樣的概念?!? “這是每個人的常識。” “這里我想請問周立一句,你知不知道心臟的重要性?被捅上一刀會產生絕對性的死亡?” 被告當事人席位上,周立有些猶豫,但還是點了點頭:“我知道。” 蔡萬強點頭示意詢問完成,緊接著又繼續(xù)開口: “根據剛才周立的表述,已經可以很明顯的看出來?!? “周立在沒有遭受到嚴重的危害時,在明顯知道,捅傷心臟很有可能會對何平造成死亡的結果?!? “依舊選擇,用刀具對何平心臟處,進行攻擊,已經具備了相關的主觀性?!? “并且還有一件事情.…” “在周立進行攻擊前,對于自己的攤位進行了打砸行為,并且有著極具強烈的攻擊意愿行為,從這一方面可以從側面進行印證?!? “印證周立的主觀性行為?!? “審判長,我的陳述完畢?!? . …. 蔡萬強陳述完畢后,輕呼了口氣。 本案的重點就在這里,雖然說經過先前的判定,周立很有可能不會維持一審原判判定死刑。 但是這種由于自己的行為和主觀造成的,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至少也要判個無期徒刑。 在蔡萬強陳述完畢后,蘇白微微皺了皺眉,舉手示意:“審判長,我對于檢方的一些陳述不同意?!? 審判臺席位上,林友平開口詢問:“請被告方委托律師發(fā)表意見?!? “好的。” “我并不認同檢方陳述的觀點。” “尤其是在故意性方面?!? “故意殺人致人死亡,和防衛(wèi)過當致人死亡,兩者是不同的概念。” “故意性指的是什么?” “指的是主觀上存在預見和希望被害人死亡的結局?!? “按照公訴人的陳述,詢問周立是不是知道是穿心臟會導致當事人死亡,由此印證了周立的故意性。” “可是公訴人剛才也已經陳述了,這是常識?!? “常識代表著每個人都知道這件事情,所以我方當事人知道這件事情也沒有什么意外?!? “但是這并不代表著在當時的情況下,我方是沖著捅穿對方心臟去的,是預見并且知道自己的行為會造成對方的死亡,還是依舊希望對方死亡的。” “朝著重要的部位刺穿,的確存在著可以預見,并且知道自己行為會對對方造成死亡的可能性?!? “但是如果是為了進行防衛(wèi)行為呢?” “何平雖然說沒有,出太重的拳,對于周立進行攻擊,可是他的行為屬不屬于攻擊?” “根據法律的解釋,何平的做法這就是對于周立進行攻擊?!? “在這種情況下,周立進行反擊,有什么問題嗎?” “沒有問題?!? “再者,我不理解公訴人說的,周立砸自己攤位進行側面驗證是什么意思?” 蔡萬強開口回復:“砸自己攤位,代表著的是周立,具有很強烈的攻擊傾向和意愿?!? “這說明其本身是一個性格不穩(wěn)定的情況,基于這一點有很大程度是進行著故意攻擊?!? 蘇白:“對于這個觀點我并不認同。” 蔡萬強:“那么我想請被告方委托律師陳述一下,為什么不認同?” 蘇白繼續(xù)開口: “砸攤位這件事情,不能單純的從某一項情況來看。”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