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審判臺。 審判長席位上。 周廣宇對于王凱和魏浩兩個人的答辯訴訟進行了簡單的整理。 兩個人辯論的主體。 都是針對有無過失來進行的辯訴。 其中的關鍵內容整理完成。 周廣宇敲響法槌:“關于在吳國興行使犯罪行為時,王媛是否達成了過失致人死亡。” “檢方和被告方,都已經進行了初步的陳述。” “訴訟方還有沒有什么需要補充的內容?” 蘇白舉手示意:“有的審判長。” “審判長,我方需要對于檢方提出來的相關問題進行補充,并陳述客觀事實。” 咚咚! “那么你方開始進行補充吧。” “不過需要記住,必須要依據客觀的實施條件,不能經過你方認定的主觀來推斷客觀條件。” “好的,審判長。” 蘇白點了點頭,將剛才記錄的重點內容和相關材料放在自己面前的桌子上。 開始陳述。 “我方的觀點和檢方的觀點一樣,認為王媛具有過失致人死亡的行為。” “并且我方對于被告方訴訟代理律師提出來的論述,不認定,申請駁回。” “以下是我方的陳述補充和陳述觀點。” “根據檢方的陳述。” “其中有一段陳述的是王媛擔心吳國興會對她自己造成傷害,將方智慧丟在出租屋外獨自面對吳國興.…” “這一點是有著事實依據所支撐的。” “根據這一點。” “很明顯,王媛知道吳國興的犯罪意圖。” “既然王媛知道吳國興的犯罪意圖,那么為什么要將方智慧丟在出租屋外面,獨自面對具有犯罪意圖的吳國興?” “被告方訴訟代理人的解釋是,王媛并不認為吳國興真的敢殺人以及從心里面認定吳國興是過來找自己的。” “這些,都是被告方訴訟代理人解釋的王媛的主觀因素。” “那么從客觀因素來看呢?” “首先有一點兒,那就是根據檢方和執法方提供的證據表明。” “吳國興已經出現在了王媛和方智慧的出租屋門口將近七八分鐘的時間,這個時候,方智慧還沒有回來。 并且對著出租屋的房門進行過猛烈的敲擊,辱罵,爆發過具有犯罪行為的意向。” “展露出來了施暴的傾向。” “在這七八分鐘的時間內,王媛和方智慧進行過聊天,王媛在心里面明知道有危險,可是為什么當時不在聊天的過程中,將情況說出來?” “在這個過程中,一般人的想法肯定是告訴自己的室友或者朋友具體的情況吧?” “并且,王媛提起過要讓方智慧將吳國興勸走。” “方智慧和吳國興兩個人不熟,王媛為什么一定認為吳國興這種暴怒的性格,和實施犯罪的意圖,不會針對方智慧進行犯罪行為呢?” “王媛為什么會不第一時間通知方智慧出租屋外的這種情況?” “顯然,王媛的這種行為并不符合普通人的思維模式。” “通過以上的客觀行為和異常的舉動,那是不是可以進行推斷當時王媛在出租屋內的心理路程?” “代入一下。” “是不是王媛在出租屋內,面對吳國興的威脅沒有好的辦法,所以想讓方智慧過來解決,最好是把吳國興勸走。” “但是又不將目前的情況告訴方智慧,擔心方智慧也會害怕,所以就模糊了當時的情況。” “出于這么做的目的是因為王媛認為,她自己在出租屋內很安全,而方智慧是否遇到危險,和她沒有任何關系。” “她不在乎方智慧是否遇到危險.…” “王媛的性格就是這樣,不顧及他人的感受,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這一點通過王媛身邊朋友的口述,以及謝景梅和執法方想讓王媛出庭做證人,而王媛直接拒絕就可以看出。” “所以基于這種性格和王媛的做法,這可能才是王媛真正的主觀想法,其他的說辭,只不過是為了逃避法律的責任而進行的陳述。” “另外.…” “被告方訴訟律師所描述的內容全部是從王媛的主觀上面進行描述,并沒有從客觀的事實上進行陳述。” “根據過失致人死亡罪的三個客觀因素。” “第一個因素和第二個因素,王媛全部都符合,對于這一點,被告方訴訟律師沒有意見吧?” 魏浩微微皺了皺眉,這一點沒有什么其他辯訴的必要。 因為根據證據和吳國興的口供,經過驗證,第一個因素和第二個因素,王媛的確全部符合。 “沒有意見。” “不過在這里,我想強調一下,方智慧的死亡,和王媛在法律上沒有因果關系。” ??? 有沒有因果關系是你說的算? 伱天天拿一個主觀來說事是為什么? 你之所以拿主觀來說事,而不拿客觀的事實依據來進行陳述。 還不是因為你知道,從客觀角度來講的話,這場訴訟王媛肯定會敗訴。 所以一直從王媛的主觀因素上面去對相關的法律問題進行論述。 事實上,只講主觀而不講客觀事實,那就是在耍流氓。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