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咚咚咚! 審判臺席位上,王建軍在聽完蘇白的陳述以后。 低頭看向庭審的材料證據。 緊接著,看向了被控方席位,開口: “對于訴訟方提出來的問題,被控訴方訴訟代理人有沒有什么要說的.…?” 直接把壓力給到嚴向上。 嚴向上深呼了一口氣以后,明白不能繼續就這個話題談論下去或者是讓對方深入下去。 于是直接轉移話題,將話題牽引到其他地方。 “審判長。” “我不贊同訴訟方的觀點.….” “陳述你方觀點。” 王建軍直接讓嚴向上進行陳述。 嚴向上整理了一下自己這邊的資料以后,緊接著開口: “根據訴訟方律師的陳述。” “訴訟方律師完全是在轉移林浩學被判的著重點。” “第一:” “根據當初的證據.….是已經指明了所有的犯罪嫌疑都在林浩學的身上。 并不是訴訟方陳述的,只是因為林浩學發現了被害人的尸體,所以控告他為犯罪嫌疑人。” “而是當初經過了長時間的篩選,篩選了很多犯罪嫌疑人以后,確定了林浩學就是當時最大的犯罪嫌疑人,從而證實了他是犯罪嫌疑人。” 嚴向上的這一點解釋。 直接否認了蘇白的控告。 蘇白的意思是,執法方因為林浩學發現了女尸,所以才確定他為嫌疑人,進行控告,移交檢方。 這件事情,不管當初的情況是不是這樣的。 但是這一點肯定是不能承認的。 要不然的話,很容易造成違反規則,隨意控告的印象。 到那時候肯定又是一件更麻煩的事情。 所以必須進行反駁。 在對這一點解釋以后,嚴向上又根據蘇白提出來的其他有針對性的問題進行解答。 繼續: “針對訴訟方提出來的,我方沒有林浩學強有力的犯罪證據,卻將其移交檢方這件事情,我方同樣不認同。” “第一:” “在當時的情況下,所有的證據和嫌疑都已經表明了這場犯罪是林滿浩實施的。” “并且有著林滿浩的口供。” “林浩學的犯罪事實,這一點是我方經過反復勘察,尋找證據已經確認的。 將其移交檢方是我方的責任。 至于確認證據,那么則是檢方的責任,判決的話,那是法院的責任和我方沒有任何的關聯。” “訴訟方控告我方有過失過錯行為,我方認為,不合理。” “并且,根據法律的相關規定,只有經過法院的判決,才能認定犯罪事實存在或者是犯罪事實不存在。” “現在法院還沒有進行判決,訴訟方說我方針對于林浩學的控告有過失行為,請問你這是直接挑戰法律的定義嗎?” “你憑什么認定林浩學現在已經不是犯罪人了?現在可還沒有通過法院的判決呢。” “至于訴訟方講的我方當初沒有強有力證據的問題,審判長,我方認為訴訟方完全是以片面的信息進行誘導庭審走向。” “訴訟方說的沒有強有力的證據,這句話完全是在胡說。” “當時認定林滿浩犯罪的事實,在于被害人指甲中含有林滿浩的dna。” “這難道不是強有力的證據嗎.?!” 嚴向上為了自己一方不背鍋,直接將問題甩給了其他方面。 并且還質問了蘇白兩個問題。 蘇白目光落在嚴向上身上。 有意思.… 怪不得今天能坐在對面.…單單憑借這幾句的反問。 說不定就會有一般的律師招架不住。 如果按照對方的思路走。 的確。 能夠做出來這種判決,那么公檢法三方都有一定的責任。 畢竟三方都有連帶關系。 當然了。 蘇白不清楚嚴向上是不是故意說這話的。 大概率應該是.…讓他不要只針對一方進行問詢? 多看看其他方? 蘇白不清楚這話里面還有沒有其他意思。 只是.….這話對于審判席位上的合議庭成員不太友好。 伱辯訴就辯訴,拉上其他方干嘛,想要撇清責任關系? 王建軍:??? 有沒有其他意思我不管。 你覺得你這樣能夠影響我判決.? 我依照法律事實,該怎么判就怎么判! 庭審辯訴輸了,判你輸有什么問題嗎? 要不高院怎么讓我這個副院長來判決這個案子呢。 王建軍聽到嚴向上的辯訴以后,心里稍稍的有些不悅。 但是并沒有因此影響太對對于庭審的主觀性判定。 就一句話,該怎么判怎么判!. ….… 不過.…面對嚴向上的質問。 蘇白心里默喜。 這可是你自己挑起來這個話題的哈.… 我本來想留在后面說,可是你既然這么說的話,那么我只好順著你的意愿來了。 是! 被害人女方指甲中的確是有林滿浩的dna,如果這么說的話,的確是強有力的證據。 可是你用一個單方面的證據,就能指控一個人犯罪了?! 憑什么?! 法律的定義是怎么說的?!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