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庭審場上。 呂紅梅緊緊的盯向訴訟方席位的蘇白。 ??? 這是什么個意思,一直中止她的提問? 還讓不讓她繼續提問了? 蘇白注意到了呂紅梅的目光,沒有太過在意。 庭審上,正是這種無良律師多了,才會導致有那么多的冤假錯案。 申訴多年得不到自己想要的結果。 犯罪了就是犯罪了。 沒犯罪就是沒犯罪。 一切按照律法條例來,按照證據來,你隔著扯什么“主觀”“應該”的犢子呢?! 要證明有罪,那么就拿出證據來,不能因為出現了某件事情的結果,就判定這個人有罪。 按照你的誘導還有你的主觀來.. 那伱覺得有罪就是有罪,你覺得無罪就是無罪。 法律解釋權在你手里.? 來來來.…. 你讓坐在審判席席位上,讓中間的那個來說,看看他敢不敢說解釋權在他手上。 今天他敢說的話,那么成就點算是達成了。 這個時候,李雪珍小聲開口: “蘇律師我覺得對面的那個呂律師..沒有律師的操守.” “嗯!” 蘇白點了點頭。 呂紅梅誘導當事人發言,的確是沒有操守 怎么說呢 在庭審上,你拿出來證據或者是法律條文的適用范圍來進行辯解,一點問題都沒有。 可是你在庭審上誘導當事人的主觀.這未免太離譜了吧? 禁止提問。 這還算是審判長判處的相對來書,比較輕了。 重一點,直接開啟禁言或者直接責令離開庭審現場。 . ….… 咚咚咚! 審判長江河濤敲響了法槌。 “檢方提問有一定引導的嫌疑,現中止檢方對于當事人的提問,請檢方繼續陳述。” 咚! 聽到法槌落下來的聲音。 呂紅梅深吸了一口氣。 知道自己不能夠在繼續問下去了,只能繼續開口: “審判長。” “根據證據表明和剛才當事人王明軒的陳述。” “已經說明了,王明軒已經預知到了林秀即將跳車,根據過失犯罪致人死亡的構成條件。” “預見可能會導致他人死亡的行為,而沒有行動,或者是輕信不會造成死亡的,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定罪。” “即,判定王明軒過失致人死亡,沒有任何的問題。” 蘇白舉手:“我方否認!” “庭審中,檢方一直在強調和誘導王明軒有主觀的意愿,表明王明軒已經預知到了林秀即將跳車。” “可是!” “檢方能不能不通過你方的主觀,來判定王明軒的主觀?” “檢方能不能拿出來實質性的證據,來表明王明軒的主觀是已經預見或者預知了林秀即將跳車?” “審判長。” “根據執法方的證據,相關的王明軒的口供,以及檢方提供的證據來說。” “沒有任何一項強有力,甚至是輔證能夠證明王明軒預見了林秀跳車,檢方律師憑什么一口咬定王明軒已經預見了林秀的跳車行為?!” 呂紅梅:“那王明軒為什么要減速?” “減速的原因難道不是因為已經預見了林秀的跳車行為嗎?!” 蘇白:.….… 你在說什么.…? “法律上對于過失致人死亡的定義是,預見到其行為可能會造成他人死亡的結果,才會被判定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我方當事人看到林秀將身子探出車窗,這一行為很危險,一般正常的司機采取了減速,目的是為了保護乘客的安全,這不是很正常的嗎?” “同時。” “在行駛車輛的時候,王明軒的精力會在行駛車輛的本身上面,在此期間,一系列的行為只是下意識的行為。 另外.…預見危險并不能等同于預見跳車。” “請檢方考慮到這個因素。” 呂紅梅:“可是王明軒作為一名老司機,難道就沒有半點的預見嗎?他作為有著十幾年駕齡的司機,拉貨也有數年,這種情況是他能夠預見的,他難道不知道林秀作為一個獨身女孩的恐慌和擔憂嗎?” 蘇白:???? 這幾者之間有著什么樣的刑事因果關系嗎? 完全沒有啊!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