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庭審場上。 有關的身份信息已經核實完畢。 檢方律師:莫曉。 水管站律師:孟海洋。 這兩位都是臨南市相對來說,知名的律師。 對于這個案子,有著一定的判定能力。 更為關鍵的是,這個案子一審的時候,檢方律師就是莫曉! 可以說,莫曉對于這個案子,對于張來冬被判尋釁滋事,更加的了解,也能夠確認對方基本上不可能改判。 莫曉在庭審上保持著冷靜和沉默,安靜的翻看著材料。 咚咚咚! 審判臺上,審判長白安敲響了法,將目光落在了訴訟方席位上。 “各方身份信息已經核實完畢。” “本院對于張來冬一案,具有管轄權,本案由臨南市中級法院審理,各方是否有異議,是否申請回避?” 蘇白:“無異議,不申請回避。” 莫曉:“無異議,不申請回避。” 孟海洋整理了一下資料:“無異議,不申請回避。” 白安微微點頭,在聽到各方的回答以后,低頭看了一眼資料。 這個案子,他已經了解過了各方提交的證據。 檢方和訴訟方雙方提交的證據,都有著明確法律的依據! 是否判定張來冬有罪,還是需要雙方在庭審上的辯訴。 至于訴訟方提出來的行政控告。 這個再看 白安理清楚這個思路以后,咚咚咚,再次敲響了法槌。 “對于本院審理此案,各方均無異議,現確定案由。” “本案案由:訴訟方上訴申請駁回一審判決,為張來冬做無罪辯護,同時,對于水管站對張來冬的行政處罰提起抗訴,案由是否屬實?” 蘇白抬頭看向審判長席位:“審判長,案由屬實。” 話音落下。 咚咚咚! 審判臺審判長席位上白安敲響了法槌:“確認案由屬實。” “下面請訴訟方陳述訴訟請求,訴訟證據或事實以及法律依據。” “好的審判長!” 蘇白深吸了一口氣,這一次訴訟的關鍵來了! 從訴訟材料中,取出來早就已經擬好的訴訟請求,蘇白緩緩開口陳述: “審判長,我方訴訟申請如下:” “一:根據我國刑法規定的,第二百九十三條,尋釁滋事罪。” “有以下行為之一,破壞社會秩序的,才會被認定為尋釁滋事。” “(一):隨意毆打他人,情節惡劣的。” “(二):追逐,攔截,辱罵,恐嚇他人,情節惡劣的。” “(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占用公私財物,情節嚴重的。” “(四),在公共場合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根據一審對于我方當事人的判定,為(三):強拿硬要他人財物,且多次,對此,我方提出質疑。” “即,我方申請撤銷一審判決,改判無罪。” “二:針對水管站對于我方的行政處罰,我方認為,水管站處罰屬于行政違法,即,申請撤銷行政處罰,并且對于我方當事人進行公開的道歉!” “審判長,我方訴訟申請陳述完畢。” 這一次的訴訟申請,僅僅只是兩條。 第一條還算是相對來說,比較正常的,畢竟是做無罪辯護。 可是這第二條鬧哪樣? 水管站處罰屬于行政違法? 嘖嘖嘖。 你是真敢說啊! 聽完蘇白的陳述以后,孟海洋微微皺了皺眉,沒有說話,只是目光打量著蘇白。 只是心里思考著蘇白說的行政違法是哪一點.… . …. 審判臺席位上。 白安微微皺了皺眉,隨即,看向了被訴訟方席位。 “現在請被訴訟方檢方,陳述發言。” 莫曉稍微整理了一下訴訟材料,緊接著開口: “對于訴訟方提出來的,張來冬無罪,申請撤銷一審判決,我方提出異議。” “我方認為,張來冬在此案當中,非法建橋,涉嫌多次強拿硬要他人財物,根據檢方所提供的證據和法律意義上對于尋釁滋事的定義,確認張來冬已經構成了嚴重情節的尋釁滋事。” “我方認為,在訴訟方沒有強有力的證據證明之前,最好不要妄下定論,法律是嚴謹的,是不允許褻瀆的!” “我方陳述完畢。” 在莫曉陳述完以后。 蘇白嘴角微揚,最好不要妄下定論?法律是嚴謹的? 你嘴咋這么硬呢!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