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阻止越來越嚴(yán)重的逃跑趨勢,秦安采取了多種方式,卻毫無效果,手下的土匪仍然日漸減少,這讓他日漸頹廢。這一日姜寶到他面前,向他獻了一計。雖然這段時間姜寶獻了不少計策試圖阻止逃亡,卻毫無效果,但秦安仍然非常信任他。只是這次姜寶的話讓他臉色變得極為難看起來。原來姜寶建議派心腹之人前往霹靂軍屯墾點打探情況,并鼓動策反屯墾點的人,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而要冒險前去的人便是姜寶自己。這個計策在秦安看來,只是姜寶的金蟬脫殼之計而已,但他在長久的沉默之后仍點了點頭說:“你去吧,你我兄弟一場……”,見姜寶試圖解釋,又打斷了他的話語,說道:“不必再多說了!”,說完便轉(zhuǎn)身走進草棚內(nèi)。姜寶見狀,只得長嘆一聲,朝霹靂軍屯墾點走去。 秦安不相信姜寶會背叛自己,或者說內(nèi)心深處不愿意相信。故他雖然極不贊同姜寶去屯墾點冒險,但仍然答應(yīng)了,他在內(nèi)心不斷說服自己姜寶不日便會歸來。只是三日過去了姜寶并沒有回來,五日過去了姜寶也沒有回來。到了第七日,姜寶仍然沒有回來,這讓他真正絕望了。畢竟只要姜寶愿意回來,只需要半個時辰。不甘心的他又派了幾個心腹前去,但這些人也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話說姜寶到了屯墾點不久之后,便明白為何不斷有人逃離的了——兩邊情況完全不可同日而語。在住的方面,屯墾點房屋雖然也由蘆葦和稻草搭成,但睡覺的地面除鋪了干灰外又鋪上了厚厚的稻草防潮,比沼澤中住處舒服多了。作為二當(dāng)家的他,棚屋條件比一般土匪強多了,但也是極其狹窄潮濕,蘆葦墻壁也時刻掛著水珠;在吃得方面,屯墾點只要能完成勞動量便都能吃飽飯,如果勞動量在前列還能吃上肉——雖然只有幾片,但也夠羨慕人了。如果說這些條件還不夠吸引流民的話,那么霹靂軍的均田制政策就是妥妥的大殺器了。這項政策規(guī)定,投奔而來者經(jīng)審查合格可成為公民,每個公民可授荒田三十畝,耕種三年后便歸私有。種子和農(nóng)具由墾屯點提供,待糧食收獲后分年度抵扣。要知道這可是天府之國的膏肥之地,按正常年份計算,每畝地至少可收獲四五百多斤水稻和二百多斤小麥,三十畝地每年便是二萬多斤,這可是一筆巨大的財富。至于霹靂軍的條件,便是平價向官方銷售剩余的糧食。這種歷朝歷代都沒有優(yōu)惠條件,自然讓流民們趨之若鶩,也讓姜寶十分心動。當(dāng)然這種心動,自然不會在他策反人員時流露。 為了策反拉攏人員前往沼澤當(dāng)土匪,姜寶也搬出了大殺器——蒙古人會來報復(fù),燒殺搶掠之下屯墾點將會片瓦不存。對于他的這種說辭,屯墾點的人都不以為然:至少眼前能吃飽飯,先讓自己不被餓死這是正事,至于以后之事走一步算一步吧。甚至還有人戲謔說如果蒙軍毀了屯墾點,沼澤中耗子窩也一樣逃不掉。事實上霹靂軍對于屯墾點選擇也極為慎重,大多數(shù)是在水道沼澤等交通方便又易守難攻的地方。為了防止小股蒙古騎兵前來騷擾,屯墾點除了有土墻和數(shù)道壕溝保護外,還結(jié)合灌溉水利工程在寨子外圍挖掘了許多縱橫交錯的溝渠,下一步還會將土圍子升級成軍民兩用的堡壘。姜寶心里也清楚,配了火器的屯墾點絕對是難啃的骨頭,會讓小股蒙古騎兵繞道走。 姜寶呆在屯墾點并沒有提心吊膽,而是頗有“此間樂,不思蜀”的感覺。事實上這幾天他偷偷的拉攏策反行為也讓屯墾點管理人員感覺異常,也曾多次盤問他,但都被伶牙俐齒的他搪塞過去了。這個屯墾點有許多他原來的同伙,但這些人本著“大哥不說二哥”的心態(tài),加之姜寶待手下極好頗有人緣,故并沒有人舉報他。他想在屯墾點多呆幾天,多吃幾天飽飯再回去,但這個愿望被一則消息打破了——曹將軍即將來安仁縣的剿匪。呆在屯墾點這幾天時間內(nèi),姜寶打聽到不少消息,不僅知道了霹靂軍抗蒙的赫赫戰(zhàn)績,也得知鄰近的依政、大邑等縣土匪在曹二狗的剿滅下紛紛覆滅。土匪們要么身首異處,要么跪地請降,還有少數(shù)亡命遠方。大邑鶴鳴山中的匪幫人多勢眾,又仗著山高路險,不僅朝廷官軍無可奈何,就連蒙軍也要買幾分面子,也在霹靂軍的打擊下灰飛煙滅,聽說幾名匪首的頭顱還掛在大邑城頭上。他知道只要霹靂軍水軍一旦進攻,被圍在沼澤地的同伙只有死路一條。要說姜寶也是個性情中人,不愿眼睜睜看著秦安及兄弟伙白白死掉,便趁著夜色偷偷跑了回來,勸秦安降了霹靂軍。 姜寶回到沼澤的匪窩時,發(fā)現(xiàn)只剩下六十余人,其余人都受不了饑餓都偷偷跑了。秦安并沒有阻攔他們的逃跑,而是給了這些面黃肌瘦的手下一條生路,這對他來說如“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不可違逆。從內(nèi)心深處來講,他也厭倦了這刀口舔血又飽一頓饑一頓的日子。只是聽說霹靂軍對土匪下手極重,自己作為匪首保不準(zhǔn)會身首異處。在死亡陰影的籠罩下,他哪里敢去自投羅網(wǎng)。姜寶的回來讓他大喜過望,兄弟感情終歸是不離不棄。姜寶又將在屯墾點的情況作了細細描述,又給他分析了時局和霹靂軍的政策,特別是“坦白從寬、抗拒從嚴(yán)”的政策后,他終于把心一橫牙一咬,和姜寶帶著剩下的土匪到屯墾點投降了。因為茲體事大,霹靂軍在屯墾點的負責(zé)人不敢擅自作主,又將他和姜寶帶到了安仁城負責(zé)人跟前。由于歐陽軒官方身份仍是永康縣令,故霹靂軍治下州縣的官員便不能用朝廷稱呼,而只是用負責(zé)人代替。安仁縣的負責(zé)人叫楊三,即“楊三耕種法”的發(fā)明者,之前是花果山屯墾點的農(nóng)技負責(zé)人,此次被委任為安仁縣負責(zé)人。他由大邑城中一個食不果腹的貧民在一年多的時間內(nèi)便成了一縣之主,除了他的業(yè)績突出外,也是因為歐陽軒以此樹立榜樣來告訴其他人,在霹靂軍唯才是舉,而不論出身。 楊三命人將秦安、姜寶和沼澤匪幫的情況進行了詳細調(diào)查。在調(diào)查期間,根據(jù)無罪推定原則讓兩人帶著手下在屯墾點正常勞作和生活。經(jīng)調(diào)查,沼澤匪幫也曾大肆搶劫,但血案和所傷人員甚少,也曾殺死過蒙古人和漢奸。秦安姜寶兩人手上并沒有人命,也未下令殘殺過百姓,其手下所害性命都是私下擅為,與兩人并沒有直接關(guān)系。楊三命人將以上情況報霹靂軍部審核。霹靂軍初創(chuàng)不久,并沒有完善的司法體系,對于此等刑獄大事需要報總部定奪。 過了幾日,霹靂軍總部回復(fù)到了:“秦安、姜寶匪幫搶劫之罪,念因生活所迫又抗蒙有功,且是投案自首,故分別判兩人服勞役九年、五年。余匪除犯血案者依法追究外,其余不再追究……”秦安、姜寶的結(jié)局只是各個匪幫的一個縮影。經(jīng)過一系列雷霆打擊,到九月底時霹靂軍治下已再無匪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