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謝寧珺把那幾個霸凌學生們的家長、還有一些到現在還跟風罵她的,全都截了圖。 然后在網上搜了一個叫沈安的正規律師,先付了五塊錢,進行付費咨詢。 接著把截的圖全部發給這個律師。 謝寧珺:“您好,請問這些人公布我的真實姓名,并進行造謠辱罵,我可以告他們侵害我的名譽權嗎?” 律師很快給了回應:“可以。” 謝寧珺:“我還是學生,手上沒錢,你可以先幫我打官司要賠償,拿到賠償再分錢給你嗎?” 律師:“你這么說有點過分了。小妹妹,可以問你爸媽要錢打官司。” 謝寧珺:“我是孤兒。” 律師:“賣慘也不行哦。” 謝寧珺:“你可以跟我簽訂協約,幫我問這些人要賠償,要到錢之后你只需要給我10%,剩下的都歸你。” 律師看見這條信息,不由心動起來。 侵害名譽權案件,賠償和罰款是兩碼事。 一般罰款只會罰五百塊錢,這錢是交給公家的。 但是賠償,是賠給被害人的,什么精神損失費,誤工誤學費,都可以算上去,要五萬都可以。 給他九成就是四萬五,不菲的酬勞了。 不過關鍵還是要調查調查造謠者什么家庭背景、社會地位。 因為有很多造謠者本身爛,難纏而且不在乎名譽,那樣的話維權道路要長達一兩年。 所以說造謠一張嘴,辟謠跑斷腿。 但如果有些人很在乎名譽,不想自己留案底,那就會趕緊給賠償完事兒。 于是律師去這幾個造謠家長主頁里,查了查他們的資料。 發現他們都是大公司工作的,而且還是為了孩子的未來才造謠的。 這類人屬于最好追求賠償的一類,因為五萬對他們而言也不算特別多。 且他們都很在乎孩子的未來,會怕真的調查下去,孩子真的會留底,會被同學看不起,所以一般都會給賠償。 于是,律師立馬回去回復謝寧珺:“好,我接了,等下我擬一下我們兩之間的合同。” 謝寧珺:“ok,謝謝。” 次日正好是周六,那幾個家長,就挨個接了律師函。 律師也和他們溝通了,要么私了給賠償,要么上法庭打官司給賠償,要么報警給他們留案底。 他們果然和他預料的一樣,都害怕會丟工作,于是紛紛選擇私了,給了賠償款。 律師也按照合同規定的,留了賠償款的90%,最后給了謝寧珺一萬五。 …… 原本,謝寧珺美滋滋地想著,都把那些家長逼到這份上了,總該報復了她吧!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