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媽,我那里是跟別人合租的,房子小住不下那么多人。”殷桃回道。 其實在得到那筆錢后再京城買了套房子,來到深市上班后又買了套房子。 “住賓館不是挺好的嗎?”殷桃父親聽到她的話后說道。 “爸媽,我請了幾天假,這幾天陪你們在深市轉轉。”殷桃笑道。 “轉什么轉,浪費錢,你二弟馬上要結婚了,有錢還不如留給二弟擺酒用。”殷桃父親說道。 “二弟要結婚了?好事啊,我之前不是給家里轉了十萬嗎?這錢還不夠他結婚用嗎?”殷桃微笑道。 不過心中卻是另一種滋味。 “十萬塊就那點錢都還不夠給彩禮。”殷桃父親冷淡說道。 “不夠我也沒有辦法了,那些錢已經是我這些年來所有積蓄了。”殷桃回道。 從農村出來的殷桃可是知道十萬塊是多么的值錢,這十萬塊都不夠彩禮自己這二弟娶的是金鳳凰了。 “桃啊,你年紀也不小了,你二弟都要結婚了,我看你也別工作了,我和你爸給你找了戶好人家,就是鎮上開原食品廠廠長的兒子吳簽,那孩子可是對你念念不忘啊,在你走后經常來家里看望爸媽。”殷桃母親好聲好氣說道。 “呵呵,看樣子你們是把我給賣了?賣了多少?”殷桃冷笑道。 那吳簽她去年回家的時候是見過的,就是他們鎮上的一個流氓混子,仗著家里有點小錢無惡不作,她二弟就是給吳簽當狗腿子。 當時那吳簽看自己的眼神就像是今天老板看自己的那樣。 emmm... 不過自家老板比吳簽帥多了。 如果換做別人可能說不定就成了狗血電視劇,我殷桃才不是狗血電視劇女主。 可是殷桃是學什么的,殷桃是學法律的,這樣的案件她見多了,教科書上都還有不少。 她本以為給家里寄個十萬塊,父母對她的態度會改變,結果沒想到是她多想了,依舊還是重男輕女。 這也是為什么她喜歡穿男裝的原因,因為她多么希望自己是個男孩子,這樣可以跟弟弟一樣享受父母的愛。 “什么賣不賣那么難聽,人家吳少爺給的那是彩禮,這筆彩禮除去你弟弟娶媳婦的錢,剩下還能買套婚房。”殷桃父親氣憤的說道。 “行了,要嫁你們回去再生一個嫁吧,我是不會嫁給那個吳簽吳大少的,明天我就送你們去車站會老家去。”殷桃聳聳肩說道。 “錢我已經收了,你不嫁也得嫁。”殷父冷哼道。 “懶得跟你們說。”殷桃不想理會無理取鬧的父親轉身離開。 只是這剛剛開門,就被殷父抓住手,你今天那也別想去,明天跟我們一起回老家。 “放手,你知不知道你這樣做是犯法的。”殷桃冷眼警告道。 “犯什么法,警察還能管到我們家家事?”殷父冷語說道,隨后一只手把門給關上。。 “喂,110嗎?我在長河路凱旋賓館被人非法禁錮了,對就是長河公安局對面的凱旋賓館。”殷桃被抓住手的時候已經意識到形勢有些不對,所以一只手早就伸進口袋撥打110。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