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一個古惑仔哪來的公信力?” 當邦德大法官的這句話說出來的時候,其中一個比較關注法律的記者,眼神亮了。 他飛速問道:“等等,邦德先生,你作為律政司訟法庭法官,難道你難道認為一個古惑仔就沒有說真相的權利嗎?覺得古惑仔的話,不足以成為法庭證據嗎?” 一針見血! 其他記者,紛紛醒悟,頓時精神大振! 對啊! 你邦德大法官是什么身份? 代表港島法治精神的重要人物之一! 伱現在竟然告訴大家,一個古惑仔的話,沒有值得信任的余地? 那古惑仔不是市民嗎?不是公民嗎?沒有權利了嗎? 他們的腦海,頓時多了一個標題: 《大法官認為:古惑仔連人的權利都沒有!》 太勁爆了,這新聞! 而tvb、亞視的方思維、樂慧貞,已經徹底驚喜了。 哈哈哈,好! 中午已經有核心新聞了! 邦德大法官卻冷笑一聲道:“我說的,跟你說的,根本兩碼事,難道我說的話,你們的智商根本了解不了?” 這可把記者們給惹毛了。 好啊! 鄙視我們是吧? 那我就狠狠地寫,噴死你! 另外一個記者喊道:“邦德先生據我了解,目前西區警署已經結案,是一個名叫陳美麗的女人開著你兒子的車,撞死的那個人,我有個問題,為什么那個陳美麗會開著你兒子的車?你兒子當時在哪?” 邦德氣定神閑:“既然警署已經定案了,那一切就看警方公布的報告為準,請不要捕風捉影。” 說完,轉頭進了律政司。 記者們一個個狂呸口水。 “瑪德,說話一套一套的,看起來還很正義。” 方思維這時候大喊一聲:“要不我們去西區警署,采訪一下當時辦案的警察吧……我一個記者可能不夠,大家一起去。” 樂慧貞自然知道方思維在干什么,附和道:“我也一起去,看看西區警署怎么說。” 然后眾多記者紛紛贊同。 幾十輛車,就這樣浩浩蕩蕩殺向西區警署。 很快,層層上報。 西區警署署長卡洛斯親自接見了眾記者:“這個案子已經結案了,你們回去吧。” 他心中已經罵開了。 踏馬的,原本這個案子自己已經低調結案了,風平浪靜。 怎么突然就跑出一個古惑仔? “既然已經結案了,為什么不能大大方方公布這個案子?”樂慧貞尖銳問道。 “決定是否要公布,是警署的權力。”署長卡洛斯很強硬。 “但廣大市民有知情權。” “對,市民有知情權!” 記者們紛紛道。 署長卡洛斯無奈道:“很多案子都不會公布,不止這一個案子……你們回去吧……” 然后,署長卡洛斯就看到記者們開始在筆記本上嘩啦啦寫: 大概內容: 《西區警署長卡洛斯心虛拒絕采訪,有內幕?》 《不敢公布案件經過?頂罪嫌疑更大了!》 《錢權交易?西區警署大黑幕!》 署長卡洛斯:“………………” 草泥馬! 一個個是把我往死里寫啊? 看來,不接受采訪是不行了,不然更引人懷疑。 “既然你們執意要求,那我就接受你們的采訪,僅限10個問題!” 反正署長卡洛斯覺得當晚路上沒有任何監控,這個案子有‘兇手’自首,鐵證如山,應該不可能出變故。 于是, 很快眾多記者就了解的案件的經過: 小邦德開車泡妞陳美麗,陳美麗喜歡跑車,說自己想試一試開跑車的感覺,于是互換位置。然后因為陳美麗開車不是很熟,對跑車也不太懂,遇到路人阿芬的時候,錯吧油門當剎車,然后釀成了悲劇。 人證,自首了。 物證,方向盤指紋什么的,都有。 證據確鑿,鐵證如山。 記者們看到這里,一陣失望。 艸, 竟然是普通女人撞死了人,那沒意思了。 …… …… 中午,亞視、tvb都報道了這個新聞。 “這一份,是西區警署的結案報告,上面詳細顯示了案發現場的案發經過、各種證物支持……等等……” “可以看出,這一個案件,確實是陳美麗自己失手造成的事故,陳美麗第一時間已經報警自首,承認犯罪事實。” 全港市民看完新聞之后,無比失望。 “竟然真的只是那個女的開車撞死人。” “看來是我們冤枉大法官了。” “果然,古惑仔的話,不足以采信。” “大法官的話沒錯啊,古惑仔確實沒什么公信力。” “是我們錯怪了大法官。” “畢竟是大法官,怎么可能知法犯法?” “古惑仔不值得同情。”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