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民一庭} “...趙齊、孫南在離職后,泄露在職時負責經手的佳通項目,直接利用環宇信息技術公司(北京)的技術資料進行不正當競爭,給環宇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被告應該對其違法行為給原告造成的損失承擔連續72小時向原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的責任。” 法官把老花鏡向上托了托:“原被告是否同意調解?” “被告同意。”被告代理律師挑了挑眉,分明和之前的強硬態度有著一百八十度大轉彎。 我下意識看了眼旁聽席的顧銘遠,他搖搖頭。 “原告不同意調解。” “以上事實,有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庭審筆錄等在案佐證。本院認定判決如下: 一、同意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二、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本市高級人民法院。” 意料之中的判決結果,我正在收拾材料準備回律所。 “安律師很厲害,在法庭辯論完勝對方律師呀。”顧銘遠淺淺一笑,臉色微紅。 他的眼中仿佛有光,我連連擺手:“我只是把事情真相在法庭上一一還原,環宇不是不擇手段競爭的公司,應該得到尊重和賠償。” “我以前讀大學的時候,也很喜歡辯論,辯論確實能改變人很多。”我們一同走出法庭。 “嗯,但英美法系國家法庭中的交叉詢問更精彩,針尖對麥芒,酣暢淋漓。”我回答他。 “我的車在前面,不介意的話一起吃飯吧?”白色的蘭博基尼應聲而響。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