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這還差不多,我想吃鐵板魷魚,撈汁小海鮮,還有什么呢?” “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出發。” 李想一腳油門,帕拉梅拉發出一聲悅耳的轟鳴聲,輪胎摩擦地面,直接冒氣一縷青煙,彈射起步的飛馳而去。 剛剛出門的孫志東看到這一幕,頓時吐槽道:“還說我急啥,自己啥樣不知道?” 說罷,摸了摸自己的額頭,這樣子今晚就不去找小美了,還是回家擦點牙膏消消腫吧。 —— 清晨的第一縷陽光,透過窗簾縫隙,照了進來。 李想抽了抽胳膊,發現卡的很死,于是便放棄了。 加了1點體質的李想,終于提前感覺到了變化,那就是體力綿長。 讓原本就很疲憊的林菲菲,更加的雪上加霜,直到現在還沒醒。 看著她精致的臉頰,李想為她捋了捋碎發,仍不住在她臉頰親了一口。 “嚶。” 林菲菲口中發出一聲喘息,然后伸了一個懶腰,轉頭看到李想就在身邊,順勢側身將他抱住:“你什么時候醒的?” “剛醒沒多久,累不累?要不再睡會?” “你還說呢,是不是吃藥了?” “吃了,你就是我的藥,藥不能停。” 按照慣例,日上三竿,兩人這才起床,然后吃了點東西,便出發前往金嶺。 “好好的怎么要搬家了?” “現在住的地方是公司安排的房子,我自己買的房子裝修好了,自然要搬家啦。” “當歌手這么賺錢嗎?你看我現在轉行還來得及嗎?” 李想開完掛以后,已經感覺自己很厲害了,但是和林菲菲一比,瞬間感覺她拿的才是主角劇本。 年紀輕輕,豪房豪車高收入,妥妥的人生贏家。 自己攢到現在,算上獎金才有十萬塊錢,也就夠買她車四個轱轆的。 可能還買不起~ “不是所有的歌手都賺錢,這個圈子也是一個金字塔結構,只有頭部的歌手才賺錢,底層的絕大多數歌手,還處在溫飽線上,只有紅了,有流量了,才能賺錢。” “額,我開玩笑的,我喜歡歌手,是因為我老婆是歌手,我的理想還是想當一名匡扶正義的警察。” “哇,好man!” 林菲菲非常配合的化身小迷妹,做出夸張的癡迷動作,逗的李想哈哈一笑,車內氣氛好不歡樂。 一路上一點也不無聊。 根據定位,李想很快就來到了林菲菲現在住的地方。 剛進入小區,他就感覺到了他的身后,有一輛車跟了過來。 剛開始他以為是自己的錯覺,沒當回事,只是留了一個心眼。 在他將車輛停下后,那輛車也跟著停了下來,而且停的位置,視野非常好,能將自己這邊一覽無余。 狗仔! 李想腦海中頓時冒出一個詞。 “我們被狗仔跟蹤了。” “啊?狗仔?在哪?” 李想指著那輛車說道:“那輛車,從我們進入小區后,就跟著我們了,可能是認出了你的車。” “這幫狗仔是在太討厭了,走到哪跟到哪,像個蒼蠅一樣煩。” 提到狗仔,林菲菲就露出厭惡的表情,顯然他也被狗仔騷擾的不行。 這幫人就像無賴一樣,怎么甩都甩不掉。 “這幫人就交給我來辦吧。” “算了,咱們別惹事,只要他們不影響我們就不去管他了。” 林菲菲拉住李想,她擔心把事情鬧到,李想身份特殊,很容易成為別人攻擊他的點。 “那要是拍到我和你的緋聞怎么辦?到時候你的男粉絲不得傷心死了?” 李想也知道,像林菲菲這樣的女神歌手,大部分都是男粉,如果公布戀情了,勢必會迎來一波退粉浪潮。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