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當李想知道邱承光和王偉沒有任何交集以后,王偉的種種行為目的性非常強,這就給了警方充分的理由抓捕他。 “胡召,你們先將人帶回局里,我去賓館將他的東西一起帶回去。” 王偉的行李此時還在賓館,李想吩咐完胡召后,便和孫志東一起,前往了龍信賓館,和前臺說明情況后,便使用萬能門禁,將王偉的房間打開。 進入房間,李想第一眼就看到很多外賣盒子,隨意的放在茶幾上,垃圾桶里的垃圾也已經溢了出來,這個房間恐怕在他入住以后,就沒有人進來打掃過。 對現場檢查了一遍,除了那些垃圾,他就發現了一個黑色行李包,打開背包,里面除了一些換洗衣服,就只有一個皮夾子,打開皮夾子,里面大概有兩千塊錢現金,以及一些銀行卡和身份證。 并未發現兇器之類的物品,單從這些看,王偉不太像是殺手。 “這些東西我們需要帶回去。” 李想將現場再次檢查了一遍,確保沒有任何東西遺漏后,便拎著那個黑色的背包,回到市局。 此時的王偉坐在審訊室里,李想回來后,拿著他的手機,走進了審訊室,打開執法記錄儀。 “王偉,43歲,湘萍人,之前因為盜竊罪被判了三年,說說吧,來靖海做什么?” “警察同志,靖海是個大城市,我來旅游的。”王偉此時一臉嬉皮笑臉的打著哈哈,企圖蒙混過關。 “哦,是嗎?咱們靖海確實風景秀麗,你手機密碼多少?我看看你手機里的美麗靖海。” “額。”王偉有些發愣,但一想到他手機相冊里還有些小視頻,就有些猶豫。 畢竟哪個男的手機里干凈? 手機最怕落到警察手里。 “額什么,密碼多少?你不說,我們只不過花點時間,照樣能破解。” “123456。” 李想將手機相冊打開,查看了這幾天他拍的照片,果然每一張都是龍信苑的位置照片,其中有一張照片引起了他的注意力。 那是一張邱承光的照片。 “你倒挺特別的,人家旅游拍風景,你跑到人家家門口拍門牌號,你想做什么?” “沒,什么也沒想。” “我勸你還是坦白一點,我們掌握了相關情報才來抓你的,也可以不說,但是我相信你的手機,一定會告訴我們很多東西,比如,這個人,你認識他嗎?” “不認識。” “不認識你為什么有他照片?” 隨后,李想又打開了他的聊天記錄,在里面發現了另一個嫌疑人,通過聊天記錄,李想越看越覺得,這個案子恐怕有些意思了。 這個手機就是他們買兇殺人的重要證據,上面的聊天內容,詳細的記錄了他們的犯罪證據。 “哎,我說,我說。” 到了這一步,王偉也知道自己沒有辦法隱瞞了,索性便交代了。 “前兩天我一個朋友找到我,讓我來靜海殺邱承光,事成之后,可以給我十萬塊錢,我手里正缺錢,就接了下來,但是為了十萬塊錢真讓我去殺人,我肯定是不干的,我又不傻,區區十萬塊錢,就去干掉頭的買賣。 于是我就和他說,我身上沒錢,先給個五萬塊錢啟動資金,自己要買車票,買作案和拋尸工具,我當時也是騙他的,想著先弄點錢來花花,他嫌五萬太多,最后就給了我兩萬,說等事成以后,再付尾款。 我想著應該還能再騙一點,就買了車票來靖海,根據他提供的地址,在賓館住了下來,拍了一些照片給他,我說我到地方了,你再打五萬,我就動手,結果他錢還沒打,你們就出來了。你們是怎么知道的?難道他知道我是騙他的?所以報警抓我? 他傻b啊,他怎么敢的?他買兇殺人啊,罪比我重多了。” 王偉以為自己之所以行蹤暴露被警察抓住,是對方報了案,要不然警察怎么剛好抓住自己? 只是讓他想不通,原本自己是可以吃定他的,就算最后他知道自己騙了他,也料定他不敢報警,畢竟買兇殺人等同于殺人。 “這你就不需要知道了,你說你只是想騙點錢花花?聊天內容里,你可不是這么說的。” “聊天內容當然是騙他的啊,我正要殺人,我起碼要買刀吧?我沒有買,我甚至都想,如果他最后實在不給我錢,我就找邱承光攤牌,到時候他配合我消失幾天,等我拿到錢我都愿意分他一筆。” “你可真大方!”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