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或是打人,致人昏厥!” “不過,我更偏向于電流。” 打人昏厥,這東西在電視上經常看,那些抗戰神劇甚至一個背后手刀輕輕一碰脖頸后背,就能打暈別人。 這是完全胡扯的! 你要是想偷襲別人,用手刀砍脖子,估摸著人沒偷襲到,還要被打兩巴掌,順帶罵一句‘煞筆’。 想要打脖子暈厥,只能用一定的技巧來砍脖子左處的動脈位置,就這還要有極其豐富的經驗碰運氣來做,不然你就是把頸椎砍斷了,對方也能滿臉痛苦的求求你給個痛快。 所以,如果想要把人打暈,通常徐浩會建議去直轟面門,或是眉心處。 奔著致死也可以打太陽穴和后腦,一拳不死,趁著精神渙散的空閑,補上第二拳的時間綽綽有余。 打天靈蓋也可以,一巴掌下去,腦袋都是嗡嗡的,不過不建議,因為這樣會手疼。 當然,徐浩說完自己的建議,一般會拉著對方去警局備個案。 法治社會,不可胡亂打人! “電流,還記得火災的發生源點嗎?” “電熱壺短路問題,引發的出火!” “對方用了一次電,那就能用第二次!” 徐浩肯定的說道。 輕微的電流,對人體造成不了什么傷害。 但中度電流就可以直接造成麻痹,昏厥了,大多數的觸電也就是中度電流。 中度電流那種,直接把人烤焦,骨頭骨珍珠化也是很正常的,壓根救不回來。 “中度電流,只把人點昏迷,加上火災的掩蓋,這確實能達到一起完美的掩蓋操作。” 中度電流,法醫對那具尸體是檢測不出的。 電傷與燒傷,兩者結合,燒傷覆蓋了電流引發的燒傷,隨后侵蝕內臟,將血肉燒的模糊焦黑,只能查到骨頭問題。 但中度電流,卻又造成不了骨珍珠化等現象,單看骨頭根本沒用。 心臟肺部等器官,也被火焰燒灼成另一幅樣子,五官更是化作焦炭。 “兇手想要掩蓋某些東西!” “所以他不會用刀傷,不會用棍子等一切能造成外傷的東西控制受害者!” 徐浩肯定的說道,對于這點,他還是有信心肯定的。 “因為有了外傷,只要不是燒成骨灰,法醫都能給鑒定出有第三方人員在火災處!” “但是被稍微電麻痹的內傷就不一定了,火燒是可以掩蓋的!” 一般來說,法醫鑒定‘電擊死’時,會看某些明顯特征,比如電流斑、表皮壞死剝脫、電燒傷、皮膚金屬化、電擊紋、內臟的改變。 但這些卻能完美被一場大火掩蓋住! “超子,如果你是兇手,你是會選擇和受害者搏斗,有幾率將人喚醒,隨后纏斗,并且會遇到因為某些原因不能見到的孫旺。” “還是在用電制造火焰時,順便將人點暈!?” 徐浩沉聲問道。 他縷了一下火焰的時間,如此可以細想之前得出的另一個技能。 “還有,超子,你有沒有發現,王隊長和張隊長,包括之前的我們,遺漏的某件事?” “案件的時間線!” 時間線看似很亂,實則很清楚明了,但越是清晰,就越是讓人感到疑惑。 “我們來劃分一下整起案件。” “兇手潛入——控制受害者——制造短路順便讓受害者暈厥——火災發生——隱藏受害者——孫旺搜尋無果離開——消防介入。” “超子,你覺得有什么遺漏的東西?” 徐浩這次回過了頭,他的表情異常凝重,直勾勾的盯著王超。 遺漏了什么? 對于案子來說,受害者死了,火災發生了,消防介入了,算是完了。 但對于兇手呢? 孫旺離開后,就算完了嗎? “他怎么跑!?” “我什么時候離開的!?” “大火淹沒了所有的出口,那個時間段,街道上已經站滿了人,就是消防,也趕到了,他是怎么在這么多雙眼睛下,跑出的火災現場!?” 徐浩沉聲說道,這個被遺漏的信息,不論怎么想,都令人毛骨悚然! 大火之下,能出去的只有正門,或是跳樓,像是窗戶那種地方,敢試就敢死! 這種地方,只有火勢未大之前才能嘗試。 但. “是的,所有人都沒看到兇手。” “街道上的路人,逃出的旅客,包括從內向外找了一圈的孫旺。” “甚至是消防!” “他們都沒看到兇手,那么問題來了,兇手是如何在孫旺已經出門,隨后將受害者身體搬上床,在消防和鄰居盯著的情況下,之后.” 徐浩的聲音低沉,他頓了頓,隨后吐出幾個字。 “消失的!?” (本章完)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