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姜華心里也有一些不舒服,但李兵說的也有道理,而且他的第六感告訴自己,起這棟房子的錢不是李家的,更不會是李兵的,而是程巧的。 他早就調查到程立國原先可是大型鋼鐵廠的副廠長,工資肯定不低,而且程巧的娘雖然早就死了,可外家以前卻是一方富紳,不然怎么會被下放呢。 “親家,讓你見笑了,要不我們談談彩禮和嫁妝的問題。” “好好好,歡崽,你把自行車推出來,樂樂,去拿收音機出來。” 李歡默默的站起來,把停在柴房的自行車推了出來,看到嶄新的自行車,元勤的臉色好看了很多。 “親家,是這樣的,當初程巧進門的時候,我沒有給一分錢的彩禮,是歡崽自己賺錢給程巧買自行車和衣服的,我呢,給了一個金手鐲。” 元勤眉頭皺了起來,但聽到金手鐲,還是按捺住心里的疑問。 “現在李兵也要成親了,我同樣給一個金手鐲,至于自行車,是程巧夫妻倆送給李兵的結婚禮物,對了,還有一臺收音機。” “弟弟,你的手怎么這么松,你們還有小程黎呢,送這么多東西以后日子不過了。” 李兵非常不滿意李歡和程巧的做法,自行車和收音機不但貴,還要票,完全沒有必要。 可程巧卻搖搖頭,當初他們結婚的時候,李兵可是送了一對進口的對表作為新婚禮物,從價格上來說,其實相差不怎么大。 李樂從程巧的房間里抱著一個嶄新的收音機出來,小心翼翼的放在桌子上,然后退到炕邊,一言不發。 李歡一看李樂的樣子,就知道她不喜歡姜家,不喜歡就不喜歡唄,反正以后也不用生活在一起。 元勤看著邊上的自行車,桌子上的收音機,還有一只金光燦燦的金手鐲,以及李兵拿出來的三百塊錢現金,一張臉終于笑了起來。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