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這特喵的,若是傳出去,以后他在律師圈子,都抬不起頭來! 只會淪為律師圈茶余飯后的笑料! 審判長不再理會林有有,看向楊錦榮,問道,“原告,你還有什么要補充的嗎?” “審判長,我補充完畢了?!? 楊錦榮禮貌的微微躬身道。 這彬彬有禮的小細節,讓原本臨近怒火中燒的審判長的臉色稍微緩和了不少,他點頭回應后,看向李律師,示意他可以說話了,“被告辯護律師?!? “審判長?!? 李律師起身,微微躬身,恭敬道,“我的委托人被告林有有,由于對法庭紀律的不熟知,以及原告楊錦榮先生的不合理索賠,導致情緒激動,一時口誤,言辭略有不當,還請審判長酌情考慮撤銷我的當事人擾亂法庭秩序罪?!? 林有有聽到律師為她辯護擾亂法庭秩序罪,趕緊投去一個感激的目光,這罪名她可太冤了,剛聽到這罪行的時候,她都快急哭了。 “請被告辯護律師不要辯護與一審結果無關的罪行?!? 哪知道審判長壓根沒有理會李律師,他厲聲道,“如被告人辯護律師不需要辯護,本次庭審將維持一審罪行,新增原告補充訴求執行!” 別??! 林有有都快急哭了! 可她實在是不敢再說話,生怕說錯話,又給她來一個什么罪名。 李律師只能再次送給林有有一個看白癡的眼神,停頓了一下之后,他這才開始為林有有辯護: “一審判決我的委托人林有有,數罪并罰十三年刑期,其中,侮辱罪、造謠罪、誹謗罪、以及人身攻擊罪?!? “這四項罪名,之所以會被頂格判處,最大依據就是該事件在互聯網上引起大規模輿論風波,但是,并非我的委托人一人導致。” “造成該事件在互聯網上引起大規模輿論風波的最大原因,是圍脖平臺大明星張語綺的轉發以及評論、以及斗音平臺新聞姐制作相關視頻引導所致,事件的后續發酵,并非我委托人所能控制,請審判長重新酌情考慮這四項罪行的量刑!” 對??! 我之前怎么沒有想到這個辯護方向? 林有有聽到李律師為她辯護的話,當即眼前一亮,自己減刑非常有戲! 把問題甩給網絡輿論,甩給大明星張語綺,以及斗音大博主新聞姐,這樣自己反而成了罪名最小的那個。 楊錦榮若是不服,讓他去起訴張語綺和新聞姐去吧! 林有有心臟砰砰直跳,這回可太好了,她趕忙給李律師投去一個感激的眼神,若不是她身上還有刑期,讓她以身相許都可以! enmmm、 如果能辯護成無罪釋放,哪怕讓林有有馬上以身相許,她都萬分樂意。 楊錦榮則是挑了挑眉。 對方二審果然是有備而來的。 這李律師水平不低。 林有有想要減刑,就必須將幾項罪名的刑期,從三年頂格處刑降低下來。 依據刑法規定,這四項罪名,每一項都是一年以上三年以下。 一審頂格處罰,當時最大的依據,就是輿論風波波及全網。 林有有想要減刑,只能從這方面下手。 但是。 楊錦榮早有準備! “審判長?!? 楊錦榮站起身,請求發言,在得到審判長準許后,他這才平緩的開口,“審判長,一審判處林有有十三年刑期,最大的考量,并非是因為網絡輿論風波,而是另有其因!” “嗯?” 李律師微微皺眉。 不可能啊,他從接到這個案子委托以來,便全力以赴,尋找辯護減刑的機會,也只找到了這唯一的漏洞。 怎么到原告口中,這漏洞,好似不存在一般? 林有有也是滿臉愕然。 這楊錦榮葫蘆賣的什么藥? 他這是在自斷退路? 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不應該?。? 林有有對楊錦榮的印象,他絕對不是一個稀里糊涂之人,更不會是一個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吃悶虧的人,他屬于那種睚眥必報,至仇人于死地的狠人! 林有有身后的幾位親戚,也都紛紛下意識看向楊錦榮。 就連合議庭的陪審員眾人,幾位法警,都抬頭看向楊錦榮。 審判長同樣將目光放在楊錦榮身上,等待著他后面的話。 楊錦榮沒有停頓,他目光掃過林有有和其辯護律師后,立刻開口,聲若驚雷,炸響在眾人耳邊,“林有有所犯罪行,造成的最大惡果,受害者并非是我楊錦榮,而是” “全體女性?。?!” 早上六點起來寫的,萬萬沒有想到啊,五千多字寫了我整整半天!我滴媽呀!下一章晚飯左右!我還不信了,寫得這么慢?!最后,求訂閱!求訂閱! (本章完)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