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那么,高麗商人怎么了? 在這個大宋的南宋時期,以一人之力抵制日貨的珍寶行行首劉錢認真地說:“他們均是金間!” 靠!萬士達和吳大鵬面面相覷,老劉啊,咱們是商人,信奉這個實用主義,掙錢是第一性的,你管這個間諜干嘛,再說了,現在金早都被滅了啊…… “他們均是金間!某絕不能與他們來往……” 中年憤青,珍寶行行首劉錢又重復了一遍來表明自己的商業態度。 看來,這是真的不能幫他們的忙了。 有宋以來,高麗與宋朝保持朝貢關系。 與此同時,高麗也先后稱臣于遼、金,向其納貢。 因受遼、金制肘,高麗與宋朝的朝貢關系并不順暢。 從公元994年起,開始受制于遼的高麗,在受遼之冊封,奉其正朔的同時,仍不時向宋朝貢,這是屬于“感動大宋”的行為了。 宋真宗曾經“詔登州置館于海次”,以待高麗使者。 高麗王曾經派遣293人的龐大使團奉表來朝貢,貢金器、銀刀劍、鞍勒馬、香油、人參、細布、銅器、黃、青鼠皮等物,明年二月辭歸,賜予有差,遣使護送至登州,其后絕不通中國者四十三年。 高麗人當然喜歡來朝貢了,因為大宋的產品過硬不說,給的回賜也高,利益在里頭呢。 還有一點,就是他們私人也可以自己帶一些貨物…… 對宋朝的決策者來說,高麗頻頻入貢,這個經濟行為可以為達到“結之以謀契丹”的政治目的,提供了千載良機,于是厚遇來使,與夏國使同等對待。 高麗貢使旅途所居亭傳,皆修葺一新,且“皆名高麗亭”。 神宗又下詔“立高麗交易法”。 此前,朝廷回賜使者,“須下有司估準貢物乃給”,而新立的“交易法”則認為估準貢物,“有傷事體”,因而規定“國王貢物不估直回賜,以絹萬匹永為定數”。 這其中的朝貢貿易的非經濟性特征于此可見一斑。 到了徽宗這一朝,同樣為了達到“聯麗抗遼”的政治目的,更加優待高麗來使,“升其使為國信,禮在夏國上,與遼人皆隸樞密院,改引伴、押伴官為接送館伴”,再次提高接待規格,而其他朝貢國從未享受如此殊榮。 不過,此時遼政權已處覆亡之前夜,北宋苦心經營的“聯麗抗遼”的朝貢外交終成泡影,把普通的經濟行為政治化的企圖沒有實現。 北宋滅亡后,偏安江南一隅的南宋朝廷在強敵金國的威脅下,抱殘守缺,因而不再對“結高麗以抗金”抱有幻想,于是具有大宋特色的國家實用主義抬頭了,大宋的南宋時期,他們整體走向了另一個極端:對兩者的朝貢關系,態度遂經歷由冷漠到敵視的轉變。 而造成這一轉變的根本原因還在于:南宋朝廷對向金奉貢稱臣的高麗的戒備和恐懼之心越來越重,甚至于視其貢使為金國間諜。 在紹興六年(1136),“高麗持牒官金稚圭至明州,賜金帛遣之,懼其為金間也”。是以高麗使臣被拒之門外。 在此,朝貢的政治、軍事意義,以另一極端的形式表現出來。 哪里有那么多間諜啊,但是,這種國家層面上的不自信也影響了民間,若不是確實要高麗商人的人參、松仁等,恐怕民間的商業往來也早都停擺了! 一個國家如果有真正的自信,絕對不會在商業往來中害怕間諜。 也許這種情緒影響很深,一直到金滅了還會存在的,正巧呢,反映到珍寶行行首劉錢身上了。 “絕不與高麗商人往來,他們皆是金間!” 好吧,重要的事情要說三遍,他的態度是堅定的,語氣是生硬的。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