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這話把吳清昆問懵了,其實在場的人都很清楚,在審問過程中,最常用的手段就是用刑,文明執法,在這個時代是不存在的。 可這也因人而異。 薛建中的身份特殊,如果對其用刑,絕對是給自己找麻煩,哪怕是最終簽字畫押,也有理由被推翻…… 關寧可不會做這樣的傻事,讓別人抓到把柄。 “我可以保證,在審訊過程中我沒有動用任何刑法!” 是沒有動用,只是用了點小手段罷了。 當然這話他是沒有說的。 “所以,這就是最終結果。” 關寧沉聲道:“薛建中罪大惡極,如果這樣的人還不懲處,公理何在,法治何在!” 這是最后的表態了。 “審訊都是由你完成,具體詳情誰都不知,這罪狀上羅列的各種罪名也有待考證,你便隨意定罪,我們對你審案過程還有疑問。” 這時有一個中年人開口,此人膚色很白,是那種不健康的白,眼睛很小,之前從未發言。 “這位大人是誰?” “本官都察院副都御史,史經,主管監察刑部。” 他繼續道:“本官認為此案還存在很多疑點,要求重查并且你必須公開審理!” 這已經不是委婉了,而是直接說明。 身為都察院副都御史直接插手此案,手伸的太長,但從程序上是符合要求的。 張政面色微變。 他該說話了。 或者說刑部該表明態度了,因為關寧做的已經夠好了。 他還未開口。 關寧直接道:“好啊,若你們質疑查案過程,可以重查,但必須是三堂會審!” “三堂會審?” 所有人都是一驚。 一般情況而言,普通案件可直接審判解決,若遇有大案要案,或難以決斷的案件,就要三堂會審。 即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聯合審問。 三堂會審不會輕易開啟,一年都難有幾次。 但每當開啟,都會引起很多關注。 未等其他人說話。 關寧直接道:“我是督捕司三處捕頭,也是此案的主官,我有權利提出進行三堂會審!” “現在諸位大人都在,可行成決議!” 這般態度又讓所有人都沒有想到。 你們不是質疑嗎? 第(1/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