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頁 大火的小說,并沒有通篇告誡你、訓誡你、教導你什么。 但是你讀完,自然而然會有收獲。 再者,就算你讀完毫無收獲,但是最起碼你體驗了一段或歡樂、或熱血的閱讀時光。 當你充分體驗和享受了一段時光,那這段時光就不是浪費。 不管是忙碌的時光、發呆的時光、幸福快樂的時光都是一樣。 只有當你去做一些自己不想做而且沒有目的、沒有收獲的事情,那樣的時間才算是浪費。 而陳安那邊就是如此。 陳安很熱愛小說。 林柯和陳安不是很熟,但是從一些接觸中也能切切實實感覺到陳安心中濃厚的想象力,以及那種對于創作的熱愛。 比如在很多陳安說書的時候,總是喜歡加上自己的看法、修改他認為不合適的情節。 這并不是畫蛇添足,而是陳安發現了小說中的不合理之處,或者說,讀起來不舒服之處。 但是,再怎么熱愛、再怎么喜歡,寫小說也是很累的。 寫小說需要構思一個世界,構思一個世界的規則,然后再構思情節、人物、環境、觀念、道德標準等等。 構思完還不行,還必須把這些東西從腦子里形成文字寫出來。 這一過程注定了枯燥無味,注定了痛苦而麻木。 做菜的廚師,起碼可以偷吃。 畫畫的藝術家,起碼可以自我欣賞。 唱歌的歌手,起碼可以聽自己的歌。 但是小說? 作者看小說的感覺,就像一個帥哥或者美女看自己的身體。 別人看會覺得血脈噴張,自己看? 沒感覺。 作者,聊以慰藉的,永遠是來自于讀者的正向評論,或者是來自于稿費的增長。 所以,王琳在寫了三分鐘小說后就放棄了。 這東西,還是交給苦比的牛馬去寫吧! 想通了這點,王琳開始美滋滋地畫起自己的漫畫。 林柯見狀也再度拿起自己的毛筆。 但是畫了一會兒,他也畫不下去了。 無他,軟筆雖然他也練習過,練的還是書法。 但是相比較之下,其實他從小到大用硬筆用得更多一些。 第(2/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