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頁 每日三點一線,厲淳罡豆腐店、仙境畫坊、同福大酒樓,每日都在學習,打雜…… 厲淳罡那邊的書,林柯已經看到第二列。 第二列擺放的是律法,他已經看了一半多了,從第四天開始,他每天提前了一個時辰過去看書,九點正常磨豆腐。 當然,他還得提前一個時辰起床,因為他還要借著早起訓練協調性。 看第二列開始那天,老頭給自己留了一個問題,讓他從第二列找答案。 問他:大魏可否恢復肉刑? 肉刑? 肉刑是什么? 比如一個人犯了不是很嚴重的死罪,但又罪不至死,就可以以面部刺字、杖刑、或斷指、臂、腳甚至宮刑……等等,以傷身體部位來代替死刑。 肉刑可以大大減少大魏的死刑犯,如腹誹罪、投一袋糧罪或偷一文錢等等一系列罪不至死的死刑。 林柯當時就想要回答。 但厲淳罡擺了擺手說:“等你最少看完這一列,或者剩下所有書,再來回答我。” 林柯當時默然,只能點了點頭,但是心里想法還是認為要恢復的。 為什么? 因為林柯的靈魂終究是另一個世界的,他認為無論是從民主、民意、民生,都可以選擇恢復肉刑。 但林柯第一天就翻到了大秦圣朝的律法,里面就有一[秦人皆趨令]。 什么意思,這個令法是秦圣皇以法家思想為中心建立,具體體現在焚書之時。 當時秦圣皇令李思焚燒書籍,不從者皆以肉刑,但刑最重者不死,當為王! 后來果真有一人受刑不死而為王。 但之后更有六百萬受刑者修筑秦圣皇陵。 林柯看到這里時,自我就稍微有些懷疑。 在之后,到大漢圣朝時,大漢文圣皇時,先改進了肉刑,使得肉刑不再那般讓人痛苦,但是相對來說還是比秦時更溫和一些,看到后面記載林柯皺眉,當時是這樣寫: “少女為贖父,隨父入大漢咸京,欲入身為婢,大漢圣皇體桖民意而下詔:‘愷帝君子,民之父母’……” 大致意思就是,因為一個少女到大漢咸京,為父親贖刑,可以為奴,只愿父親不受肉刑,因為受了肉刑與癱瘓者無異。 少女的這個舉動感動了當時的大漢圣皇,之后廢除了肉刑! 但女孩父親因為廢除肉刑,被處以死刑! 林柯看到這里時就放下書,久久無言,陷入沉思。 第(3/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