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頁 漓城市北斗區朝陽治安分所調解室中。 兩名治安員皺眉看著坐在身前的年輕人,這是他們剛出警帶回來的。 其中一名叫楊經緯的治安員用筆桿敲了敲桌面,出聲問道。 “姓名?” “岳東。” “年齡?” “22。” “性別?” “……” 岳東感覺自己受到了侮辱,于是他拒絕回答這個問題。 治安員楊經緯下意識的看了他一眼,再次用筆桿敲了敲桌面,繼續道:“知道為什么把你叫來這嗎?” 岳東也有些納悶,自己在店里刷題,準備一個月后的公考,然后就被莫名其妙帶進了這里。 他哪里知道為什么把自己叫來這里。 “不知道。” 聽到岳東的回復,治安員楊經緯明顯一愣。 眼前這小年輕很不配合啊,他皺了皺濃眉,端起桌上的杯子抿了一口。 岳東一臉無辜的繼續道:“治安官,你們可就把我整迷糊了,我正在店里刷題準備下個月的公考,你們這嘩啦一下把我給帶這來了,我也沒犯啥事啊。” 楊經緯重重的放下手中的杯子。 這小年輕拒不配合他工作,這讓他很是惱火。 看來他是不到黃河心不死。 于是楊經緯的聲音拉高了幾分,怒拍桌面,“你這可不是解決問題的態度,我現在是給你機會交待,你到底是用什么手段將聯動工作人員嚇得大小便失禁暈厥過去的。” “剛醫院那邊剛打來了電話,聯動營業廳的工作人員暈厥過去后到現在還沒醒過來。” “我勸你還是老老實實的把你在營業廳的事情講清楚了,爭取取得對方家屬的諒解,否則,你這已經夠得上危害社會公共安全或故意傷害了。” 岳東眉角跳了跳。 原來是這事。 不過,這跟故意傷害還有危害社會公共安全有什么關聯??? 他也是受害者啊! 這事情要從上午說起。 上午九點,岳東去朝陽南路的聯動營業廳辦理手機號碼銷號。 第(1/3)頁